合肥出臺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
近日,合肥市財政局、合肥市民政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實施方案。至2023年,高齡津貼將惠及所有80周歲以上老年人,完成不少于1242戶特殊困難家庭適老化改造;縣(市)區、開發區特困供養服務設施改造完成率達到100%。
超70歲低保空巢者
每月享受600元居家養老服務
方案提出,合肥市戶籍年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老人將按月發放高齡津貼,80-89周歲高齡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歲高齡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100周歲以上高齡津貼,每人每月500元,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承擔。
合肥市戶籍60周歲及以上經濟困難的半失能、全失能老年人納入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對象范圍,半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購買的價值400元居家養老服務,全失能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購買的價值600元居家養老服務。
對于合肥市市區戶籍的70周歲及以上的低保、空巢(無子女)老人和90周歲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購買的價值600元居家養老服務。縣(市)城關鎮戶籍的70周歲及以上的低保、空巢(無子女)老人和90周歲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政府購買的價值100元居家養老服務。
此外,納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中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可采取政府補貼等方式逐步實施居家適老化改造。對經各縣(市)區、開發區民政部門驗收合格的給予不超過3000元補助。
新建社會辦養老機構
將給予每床2000元補助
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按照實際新增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床位數300張以下的新建社會辦養老機構,正常運營1年后,按每張床位2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床位數300張及以上的新建社會辦養老機構,正常運營1年后,按每張床位5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貼;社會辦養老機構擴建床位參照執行。
對于社會辦養老機構(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正常運營第2年起,組織實施第三方評估,根據實際入住的人數給予運營補貼(不含自理老人)。運營補貼的標準按照收住對象輕、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給予每張床位每月300元、400元和600元運營補貼,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對創建達到省級示范標準的智慧養老機構、智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項目,依據相關規定要求,給予不少于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在省撥付的補助資金中列支。(王峰)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