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建議積極推進養老服務立法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截至2023年底,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達到了2.97億,占人口的比重為21.1%,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2.17億,占總人口的比重為15.4%。
如何應對人口老齡化社會挑戰,增進老年人福祉,成為代表委員在全國兩會期間熱議的話題。
多位代表委員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建議,提升養老服務政策精準度,積極推進養老服務立法,從而更好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養老服務擴容提質。
加快養老服務立法步伐
2023年9月公布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將養老服務法列入第二類項目,也就是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對此,多位代表建議盡快啟動立法程序,制定一部高質量的養老服務法并付諸實施。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表示,必須切實重視并引導地方提升政策精準度,以尊重老年人意愿為前提,以深入調查了解養老服務需求狀況及其趨勢為依據,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高齡空巢老年人為重點人群,以追求解決問題、滿足需要的實際效果為目標,重新規劃養老服務設施布局,而立足社區或者引導養老機構進入社區無疑應當成為主流。在優化養老服務政策的條件下,有必要加快養老服務的立法步伐,以立法來賦權明責,并提供清晰穩定的預期。
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提出,在制定養老服務法時,應構建多方參與的養老服務工作格局,明確政府職責,強調政府的“兜底線、保基本”責任,鼓勵家庭及社區承擔養老義務,引導養老服務市場化發展。鼓勵并規范人工智能、物聯網、大數據等技術在養老設施、監測、健康管理等方面的應用,建立養老服務申報、評估、監管系統,滿足緊急救助、生活照護、家政服務、健康預警、遠程診療、物流配送等養老服務需求。
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據民政部調查了解,我國大多數的老年人還是愿意選擇居家養老,這也符合中國的傳統文化。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高友東建議,建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兩個支柱”,并形成互補與協同的關系。
“一方面,由社區提供覆蓋全體老年人的準公共養老服務,主要滿足社區內部需求分散、競爭性和排他性都比較弱的養老服務需求,同時搭建養老公共服務信息平臺、社區養老基礎設備設施、老人危急救援服務響應站點等,分攤或降低民營機構進駐社區開展服務的前期固定成本投入,以增強其開展專業化服務的意愿。另一方面,針對社區內大量老年人生活照料及基礎醫療服務,由專業化養老機構進入社區提供服務。”高友東說。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三橋派出所副所長楊蓉指出,以推進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為重點,促進養老服務均衡可及。
楊蓉建議,實施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提升特殊困難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質;推進老年助餐設施建設,加強老年食堂建設,完善社區15分鐘生活圈,鼓勵社區衛生服務站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協調配合;完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
針對社區養老設施的配建完善,楊蓉說,要建立健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使用管理機制,對新建小區配建養老用房標準,對城區已建小區養老服務設施,由政府通過整合改造閑置資源或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按一定標準進行配建。
增加長期護理人員供給
失能老人難以獨自生活,照料的家人身心俱疲、不堪重負,不少老人則因照護不到而生存質量下降、生命尊嚴缺失。更好地滿足失能老人的護理需求、減輕家人負擔、提高老人生活質量,已成為我國養老服務體系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河北省唐山市民政事業中心主任楊震生指出,提升失能老人的生活質量,離不開一支專業的養老護理員隊伍。為此,他建議多渠道增加長期護理人員的供給,健全養老護理員行業監管機制,促進養老護理員行業規范發展。要充分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手段,實現養老服務監管規范化、精準化、智能化。推行“互聯網+監管”,逐步推進有關基本數據集共享,實現跨地區互認和綜合監管等,積極構建讓老年人及其家屬能信任、養老服務機構重信用、社會公眾有信心的養老服務監管體系。
全國政協委員、民進中央常委、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張金英建議,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培養更多護理人員、康復師和心理醫生,提高他們的專業水平,為失智老年人提供更專業的照護服務。鼓勵大學或專科院校、培訓機構開設養老照護、老年護理等專業,充實專業人才;加大對社區全科醫生老年精神病學技能培訓,提高診斷、治療能力;加大養老院護理員護理技能培訓。(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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