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強國必先強教,強教必先強師。推進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高質量發展,離不開高校教師人事制度改革以及法治保障。202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明確提出,提高教師政治地位、社會地位、職業地位,維護教師職業尊嚴和合法權益。2024年8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弘揚教育家精神加強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提出,學校和教育部門要支持教師維護合法權益。1993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開宗明義,將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置于立法目的之首,充分體現了依法保障教師權益對于建設高水平教師隊伍的重要性。
作為我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高校教師聘用制是平衡高校與教師之間的人事關系,維護廣大教師的合法權益,促使高校人事管理模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現代大學法人治理模式轉變、教師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契約”管理轉變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契約化關系格局下,高校與教師之間因聘用合同引發的人事爭議逐漸增多。因此,通過明確高校教師聘用合同法律性質、完善高校教師人事爭議解決機制和健全高校教師人事爭議法律制度等多措并舉,促進高校教師人事爭議的有效解決,有利于推動高校依法治校,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加強高校教師隊伍高水平建設。
明確高校教師聘用合同法律性質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強調將教師人事管理權進一步下放到高校,同時標志著教師準聘—長聘制在全國高校全面推廣,力爭要做到高校教師“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因此,高校對教師人事管理和績效工資分配的內部管理權限不斷擴大。高校教師的聘用合同無論是從平等自愿的形式上看還是從權利義務的內容上看,都應當屬于勞動合同。這種觀點符合當前高校聘用制改革的大趨勢,能夠體現近年來高校多元化的用人制度,比如“一事一議”的人才引進制度、“預聘—長聘”制度、“非升即走”制度以及教師跨校兼職制度等。與企業勞動者相同,教師與高校之間亦存在著人身依附關系,教師通過提供勞動力換取勞動報酬,并且須接受高校對勞動過程的監督管理,符合法律上勞動關系認定的基本要素。但是在逐步去編制化的政策引導下,當前階段高校與教師之間的人事關系仍然具有復雜性和多重性,更多體現為基于聘用合同的勞動關系,也有特殊情形下的行政法律關系和高校內部管理關系。因此,應在系統考量的基礎上,在相關法律規定中明確高校教師聘用合同系屬特殊的勞動合同。
完善高校教師人事爭議解決機制
由于當前高校與教師之間的人事關系具有復雜性和多重性,與之相適應的高校教師人事爭議解決機制亦呈現多元復雜的特點。多元化的爭議解決機制容易出現相互銜接不緊密,產生權利救濟空白地帶或者救濟程序繁復,對于司法資源和當事人的精力財力都會產生較大消耗。目前高校教師人事爭議解決機制主要呈現為兩條路徑,一是從校內復核、申訴到教育行政部門申訴再到行政訴訟的行政化救濟渠道,應當著力破除從校內復核、申訴到教育行政部門申訴的程序繁復冗長、教育行政部門的申訴處理決定是否可訴、行政訴訟未對高校教師人事爭議進行實質性審理等諸多制度性障礙;二是從人事仲裁到民事訴訟的私法性救濟渠道,存在著人事仲裁和民事訴訟的受案范圍過窄的關鍵問題,即僅限于“辭退、辭職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糾紛”,不利于當事人尤其是教師依法進行權利救濟,應當通過司法解釋或者指導案例對“履行聘用合同糾紛”予以明確解釋,將聘用合同從訂立到解除過程中具有勞動爭議性質的重要事項均納入民事救濟機制受案范圍。
健全高校教師人事爭議法律制度
2025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明確提出,健全教育法律法規規章,研究編纂教育法典。當前我國教育法領域已經形成了一個龐雜而分散的教育法律體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為核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單行法律為支干,再輔以《教師資格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等一系列的法規、規章和政府規范性文件。與高校教師人事爭議相關的法律規范體系既包括教育法律規范,還囊括了甚至主要依賴于更為龐雜繁復的勞動人事法律規范。因此,在教育法典研究編纂的過程中,應當進一步系統地梳理和整合與高校教師人事爭議相關的法律規范,使之相互密切銜接,更加有效地保障高校教師合法權益。同時,在當前階段應當及時清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沖突的或者陳舊過時的低位階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政府規范性文件;及時發布新的司法解釋,規定法院審理人事爭議案件應當遵循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六條相同的法律適用規則,將人事法律規范限定于“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另有規定”,以解決司法實踐中法律適用不一導致同案不同判的問題。
〔作者單位:西安外國語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本文系陜西省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專項“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話語傳播理路研究”(項目號:2025YB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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