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臺生態文明建設綜合性法規
24日,西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一步完善了西藏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體系。
據了解,《條例》共分十章六十八條,從生態規劃、生態安全、生態經濟、生態文化、示范創建、社會協同、保障監督等方面,規范了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公民個人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責任與義務,充分體現了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
據介紹,《條例》統籌了生態安全保護、生態經濟發展和生態文化弘揚三個方面,明確應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與保護,保護江河、湖泊、冰川、森林、草原、濕地、荒漠等生態系統和生態資源,建立自然保護地體系,推動地球“第三極”國家公園建設,組織實施生態重點工程。此外,《條例》規定要推動綠色農牧業、清潔能源、循環經濟、綠色礦山、生態旅游、生態文化產業發展,改善鄉村人居環境,培育生態文化等。
西藏自治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勇扎介紹,《條例》對實施極高海拔生態搬遷、青藏高原特有珍稀物種保護,以及國家確定的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態保護和修復、藏東南高原生態保護和修復、“兩江四河”造林綠化與綜合治理、青藏高原礦山生態修復等重大生態工程均做出了規定。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
把西藏建設成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
巴桑次仁介紹,2020年,日喀則市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緊緊圍繞環境質量改善核心,強化責任擔當,創新思路舉措,全力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全市生態環境質量實現穩中向好。[詳細] -
支撐!青藏科考88項專題助力西藏生態屏障建設
來自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的數據顯示,第二次青藏高原綜合科學考察研究正式啟動以來,88項專題科考活動在西藏深入推進,為保護好地球“第三極”提供了重要數據和科技支撐。[詳細] -
用法治保障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體,是世界屋脊、亞洲水塔、地球第三極的核心區,是重要的國家生態安全屏障。[詳細] -
《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全票通過
1月24日上午,西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四次會議全票通過《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該《條例》是首部關于西藏生態文明建設的綜合性法規,將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