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下文簡稱“民營經濟促進法”)將正式施行。這一重要法律,第一次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第一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第一次在法律中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將支持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讓廣大民營企業吃下“定心丸”,信心滿滿謀發展。
民營經濟作為我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長期以來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發展過程中,民營企業也面臨著如市場準入難、融資難融資貴、公平競爭環境缺乏等諸多挑戰。
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名譽董事長雷菊芳曾表示,推動民營企業參與公共服務、生態保護、民族文化傳承,本就不是一條輕松的路。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讓她看到了國家從法律層面為民營經濟“托底”的努力。她希望,這部法律不僅僅是“鼓勵”,更能成為“保障”:保障真正愿意深耕本地、愿意在行業里沉下心來做事的企業,能夠不被邊緣,不被誤解,能有一份尊重,也有一份托付。她表示,法律的明確保護,不只“讓我們有信心”,更“讓我們敢于做長期的事”。
翻開一項項條款仔細閱讀,字里行間都是為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提供的堅實法治保障。該法明確了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堅持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的原則,這意味著民營經濟組織與其他各類經濟組織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市場機會和發展權利,與其他所有制企業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在投資融資促進方面,法律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經濟組織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平等獲得直接融資,鼓勵金融機構為民營企業提供適合其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這將有助于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有助于推動企業擴大生產規模、進行技術創新;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在推動科技創新、培育新質生產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中積極發揮作用,參與國家科技攻關項目,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強新技術應用,這將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的突破;注重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對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了明確規范,這將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讓民營企業家能夠安心經營、放心投資、專心創業……一系列“實招”“硬招”,將黨和國家關于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轉化為法律規范,以法治之盾護航民營經濟。
西藏宏績集團董事長尼瑪扎西表示,集團多年來深耕文旅、建筑、商貿等領域,深刻體會到政策與法治環境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他認為,這部法律的出臺和實施將有效破除市場壁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企業拓展業務、吸引投資、參與市場競爭提供更加公平的舞臺,也將為地處邊疆民族地區的企業帶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出臺民營經濟促進法,對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我們相信,隨著民營經濟促進法的深入實施,法治將貫穿營商環境建設始終,平等保護各類經營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我國民營經濟發展將進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民營經濟必將在法治護航下迎來更加廣闊的天地,在高質量發展道路上行穩致遠。(中國西藏網 文/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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