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司法部門試辦“電子債權憑證”
中新網7月1日電 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臺司法部門7月1日起,選定臺北、新北、高雄地方法院試辦金融機構債權人聲請核發“電子債權憑證”服務,為期3個月。金融機構債權人持債權憑證以外的金錢債權執行名義,可向上述三所法院聲請核發電子債權憑證。于試辦期滿后,并將全面開放全臺地方法院實施。
據報道,臺司法部門將于電子訴訟文書(含在線起訴)服務平臺,建置“電子債權憑證系統”專區,債權人及債務人可以直接使用“電子債權憑證系統”查閱、聲請閱覽電子債權憑證;債權人若需向行政機關查調數據,也可透過系統取得含一、二維條形碼等網絡鏈接信息的電子債權憑證,提供第三人查驗,提升查調效率。
臺司法部門表示,去年臺灣地方法院民事執行事件終結總件數共1435445件,終結時需發給債權憑證件數也高達1174979件,借由債權憑證電子化,將節省聲請或執行過程所需勞費,達成便民服務及節能減碳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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