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助學金公平發放,使其回歸助學本源
作者:馬青
11月15日深夜,中山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發布情況通報稱,經核查,該校學生趙某某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程序規范、材料齊全,符合相關規定。但趙某某存在生活不節儉、過度消費的行為,根據《中山大學本科生助學金管理辦法》規定,決定終止其助學金發放。
盡管中山大學回應迅速、處置干脆,但爭議尚未平息。有人認為,既然該生被認定程序規范、材料齊全,符合相關規定,就應該獲得助學金,貧困生就不配看演唱會、用好一點的電腦手機嗎?也有人認為,既然該生因過度消費被取消資格,說明舉報沒有虛構事實,那么,一個擁有價值兩萬元“蘋果四件套”,買一千五百元演唱會門票的學生,怎么會是貧困生?與“程序規范、材料齊全,符合相關規定”是不是存在矛盾?
近來發生的幾起助學金風波,爭議點相似——領取助學金的學生消費了與傳統意義中“貧困生”身份不匹配的商品,被質疑學校在助學金發放中暗箱操作。那么,問題來了,高價電子產品、高價娛樂商品,是不是與助學金不能共存?過度消費的標準是什么?是不是只要家庭困難的材料是真實有效的,認定程序是沒有問題的,助學金的使用途徑就沒必要干涉呢?
我們首先要清楚助學金的性質。助學金是國家、社會和學校出資,幫助困難家庭的孩子完成學業的幫扶計劃。數據顯示,去年國家助學金資助高校學生1221.42萬人次,金額467.4億元。它屬于一種惠民生的兜底項目,不是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只有實現分配正義,才能讓它實現效率與公平的最大化。專款就當專用,對助學金的使用做出限制性的規定是必要的。中山大學的助學金管理辦法中就明確規定,過度消費和超前消費就應該退出助學金資格。
問題的一面是學校在助學金評定時的程序是不是科學與公平。學生提供了證明材料,可誰來核實這些材料與真實情況之間有沒有差距?如果父母貧困,可親戚朋友的資助已足夠學生消費,這種情況還有資格嗎?再比如,學校在助學金評定辦法中常有學生評議環節,會不會讓助學金評定被“人情分”異化?
問題的另一面則是伴隨著經濟增長,消費環境在改變,客觀上,有些消費比如手機電腦,對于學習確有幫助,買配置好一點的可能更具性價比。主觀上,同樣一筆錢怎么使用才算是合理和必須,每個人也有不同認識,有人覺得三餐有肉是必需品,可能也有人愿意節衣縮食,優先滿足精神需求。
助學金申領程序的公平正義,建立在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這一點,已經有不少有識之士提出合理使用大數據的建議,有高校借助于學生的食堂消費數據,然后悄悄發放餐補,既科學有效,又能呵護貧困學生的尊嚴。助學金發放中,不妨也借助這類消費數據,從而發現那些真正生活困難,迫切需要幫助的學生。由此,也能篩選出那些雖然提供了材料,但日常實際消費卻遠超于自身消費水平的學生。大數據在篩查和可溯上,相比人工認定要客觀真實得多。
同時,學校也不妨把頻繁曝出的助學金爭議,當成一個消費觀教育的切入口。大學階段是學生從校園步入社會的重要轉折期,引導學生建立合理的消費觀念也是教育任務。
有研究發現,非現金消費正在干擾“量入為出”的概念,改變人們的消費行為,受其影響最深的正是年輕人。不能不考慮到,有些貧困學生反而更容易掉入超前消費的陷阱——他們渴望用奢侈消費來掩蓋物質匱乏帶來的自卑感。如果真存在這樣的情況,那么,對學生的幫助不能因為取消助學金而結束。教育終究是要完善人,幫助人的。
學校在助學金發放中,既不能一發了之,也不能一扣了之。優化助學金的發放,是為了使助學金回歸它的助學本源。(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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