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全國旅游演藝精品名錄申報工作啟動
央廣網北京12月23日消息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發布《關于開展全國旅游演藝精品名錄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指導中國演出行業協會開展全國旅游演藝精品名錄編制工作,依托各地現有文化內涵豐富、藝術水平精湛、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良好的旅游演藝項目,按實景類、劇場類、主題公園類、中小型特色類等4個類別,遴選產生全國旅游演藝精品名錄。
據了解,全國旅游演藝精品名錄申報基本條件包括:項目的性質應屬于旅游演藝,以游客為主要受眾,是具備相對固定演出人員、演出場所和演出時間的營業性演出;演出地點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演出狀態正常(季節性或臨時性停演除外),首演時間不晚于2020年12月31日;項目的經營單位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實體,不是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文化市場黑名單、旅游市場黑名單;不存在政治導向、意識形態方面的問題,近三年內(營業不足三年的自營業之日起)在內容安全、生產安全、生態環境等方面未出現違法違規問題等。
組織實施方面,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統籌開展全國旅游演藝精品名錄編制工作,對精品名錄實施動態管理,發揮精品名錄對旅游演藝產業發展的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全國旅游演藝精品名錄編制工作與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及試點城市、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等建設工作相銜接,對于有項目納入精品名錄的申報主體,在項目培育、人才培養、金融服務、交流合作、宣傳推廣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促進旅游演藝精品項目高質量發展。申報主體要推動旅游演藝項目提質升級,提升旅游演藝品牌價值;優化旅游演藝項目的疫情防控措施,抓緊抓實安全生產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產業發展司指導中國演出行業協會通過專家評審等方式對申報項目進行綜合評價,按實景類、劇場類、主題公園類、中小型特色類等4個類別,分別遴選出不超過10個、總共30個左右的旅游演藝精品項目,確定并公布全國旅游演藝精品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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