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勵各類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
原標題:鼓勵各類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
近日,天津市人社局等6部門印發《關于鼓勵各類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就市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市人社局作出政策解讀。
什么是企業年金?
企業年金是指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的繳費和待遇標準如何確定?
繳費方面。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單位繳費每年不超過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8%,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所需費用,由單位和職工協商確定。職工個人繳費由單位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待遇方面。職工達到退休年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可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領取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歸屬個人的資金,也可以將歸屬個人的資金全部或部分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按商業養老保險合同約定領取。具體待遇標準根據職工本人領取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歸屬個人的金額確定。
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會有哪些好處?
一是有利于提高職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二是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加大對核心人才的激勵,發揮企業年金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作用。三是有利于企業享受更多稅收優惠。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單位繳費和職工個人繳費可以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稅前列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哪些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可以建立企業年金?
只要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履行繳費義務后,都可以建立企業年金制度。包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勞務派遣單位、已轉制為企業的原事業單位以及社會組織、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鼓勵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有哪些具體舉措?
一是優化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等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的流程,明確此類單位可依據運營實際,通過企業內部決策程序,優先為高管、高級技術人員等核心職工建立企業年金,未來再視發展情況,逐步擴大企業年金覆蓋范圍。
二是提升企業年金對核心人才的激勵作用。允許用人單位建立企業年金后,可最早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費之月起追溯補繳,提升企業年金賬戶累計金額。靈活設置繳費標準,用人單位和職工可按照工資基數乘以比例繳費,也可以按固定金額繳費;用人單位繳費金額也不必須高于職工繳費金額。鼓勵用人單位用好企業賬戶的分配功能,加大對有突出貢獻職工、核心職工的分配傾斜力度。
三是簡化企業年金方案報送手續。通過實行企業年金方案網上自助報送、建立企業年金方案編碼等措施優化企業年金報送方式,提升企業建立企業年金便利程度。
四是優化年金管理機構服務。從政策上引導年金管理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自選投資策略的功能,滿足個性化投資偏好,提升年金管理機構服務水平。
五是加大宣傳力度。
參加了企業年金是否會影響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不會。參加了企業年金不會影響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用于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企業年金用于在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礎上,讓退休人員多領一份收入、提升生活水平,兩者分別領取,互不影響。
繳納的企業年金會不會用于補充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不會。按照國家政策,企業年金基金由托管人全程托管,托管人在沒有接到受托人支出指令的情況下,不得支出資金,而受托人在沒有接到委托人支出指令的情況下,也不能自行給托管人下達支出指令。可以說,企業年金基金的支出權限在委托人,也就是用人單位,未經委托人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無法支出。與此類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入來源和資金存放有明確規定,不得與其他基金相互擠占或挪用。(記者 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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