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林權證、放活商品林采伐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了這些新成果
01
山要怎么分?
我國已發放1億多本林權證
記者從國家林草局了解到,我國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積極進展,截至目前,已發放1億多本林權證。
我國有集體林地面積25.68億畝,約占全國林地總面積的60%,是國家重要的自然資源,也是農民重要的生產資料。圍繞“山要怎么分”,全國開展集體林地確權頒證,完成“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目前已發放林權證1億多本,涉及近億戶農民,初步實現“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
國家林草局發改司副司長 黃東: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不斷深入,機制越來越活,社會投資林業的積極性越來越高。同時大量農民工進城務工,那么有林地需要社會主體來經營,在這樣的情況下,各地在不斷探索,林地為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社會多年經營的新格局,我們把它稱之為三權分置。
在新形勢下,建立健全集體林地“三權分置”運行機制,是完善集體林產權制度、充分保障林業經營者權益的重要任務。2023年中央出臺的《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圍繞推進“三權分置”和延包政策,提出進一步鞏固分山到戶成果,并要求堅決落實所有權、長期穩定承包權、加快放活經營權,切實盤活集體林資源,增加林業經營經濟收益,讓農民分享更多的改革紅利。
國家林草局發改司副司長 黃東:通過各地積極探索,國家層面的大力推動,希望到2025年實現權屬清晰、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管理制度。
02
樹要怎么砍?
讓林業經營者有更大自主權
林木采伐管理改革是林權制度改革的一個重點領域。科學合理采伐林木,是加強森林可持續經營,有效提高森林質量的主要措施和必要手段。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的前提下,優化、放活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方向。
圍繞“樹要怎么砍”,各地推進森林分類經營和可持續經營,按照《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推出不少新舉措新做法。
三明市沙縣區林業局局長 黃長春:我們公開林木采伐限額總量,實行按申報順序分配,推行按面積審批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讓采伐管理更科學、更透明、更靈活,給予林業經營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權。
國家林草局持續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出臺林木采伐“陽光審批”、委托鄉鎮政府辦理采伐審批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打通服務林農的“最后一米”。
國家林草局發改司副司長 黃東:重點是要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和保障收益權相銜接,目的就是為了使林木采伐更高效、便民、精準。在這樣的基礎上,國家林草局正在大力推進林木采伐告知承諾制以及探索按面積采伐的試點。
通過這些重要舉措,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的前提下,滿足林業經營者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著力實現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續利用。
03
錢從哪里來?
打通社會資本“進山入林”便捷通道
林業生產經營周期長、資金投入大,金融支持十分關鍵。完善林業金融服務機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是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
圍繞“錢從哪里來”,各地創新林權融資機制,推動集體林資源變資產、資產變資金。2004年,福建省三明市在全國率先開展林權抵押貸款,2023年11月,全國首張林業生物資產票據即林票在三明市首發,林票將森林經營主體全部的林木資源,折資量化形成電子化資產憑證,可交易、流轉、質押,也可由金融機構或資產管理機構認購,從而打通社會資本“進山入林”的便捷通道。
不僅是福建三明,全國各地探索推出林下經濟收益權、公益林補償收益權質押貸款等許多符合林業特點的金融產品,有力支持了林業生態建設和產業發展。
我國集體林木經濟價值達數十萬億元,林權是林業經營者最大的資產。目前,國家建立了林權抵押貸款制度,不斷拓寬抵押物范圍,創新貸款模式,完善配套政策,截至目前,全國林權抵押貸款余額達1600多億元。
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首席專家 林毅夫:必須完善集體林權的改革,讓它去可以發展可融資的項目,所以這是相輔相成。有政府政策的鼓勵,但還是必須發展出可貸款可融資的項目,像林下經濟,或是碳匯或是林票,都是可以發展成可以融資的項目,這樣有利于金融對我們林業發展的支持。
04
單家獨戶怎么辦?
“小山”連成“大山” 規模經營見效益
分山到戶解決了集體林產權不清的問題,同時也帶來了集體林地分散化碎片化、家庭經營成本高、收益低等問題。單家獨戶怎么辦?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是大方向。
國家林草局指出,要在農民自主自愿、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推進集體林地經營權流轉,支持引導國有林場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將分散的林地整合起來,引入專業高效的規模經營主體,開展集中經營,釋放規模效應。
在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各地培育家庭林場、專業大戶、林業合作社等林業新型經營主體近30萬個,集體林地產出每畝約300元,比林改前增長3倍多。
(總臺央視記者 施韶宇 韓志濤 曾錦鋒 張通翔 三明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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