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農架網捕鳥被判刑 必要知識應盡快普及
近日,某地兩位農民為保護自家菜園不被鳥啄,私自架網致132只鳥死亡被判處緩刑,引發關注。許多人對此表示驚訝,農民為保護自己種植的蔬菜而捕鳥,為啥會被判刑?
這是因為,兩名農民架設了5張捕鳥網,被發現時鳥類尸體已經達到了132只。其中有紅嘴相思鳥33只、斑頭鵂鹠1只,均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有重要的科學研究和生態價值,光是這兩種野生鳥類死亡,就造成經濟損失18萬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確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可見,捕鳥并非小事,捕殺野生鳥類更不可任性而為。
近年來隨著生態保護力度加大,生態環境越來越好,一些珍稀野生鳥類在農村出現、搭窩筑巢,鳥類啃食莊稼、蔬菜的情況也越發多見。盡管從結果來看,兩位農民造成不小損失,但也要看到,他們私自架網時并不是主觀上想傷害這些保護動物,而是為了防止鳥類啄食自家蔬菜,因為對周邊活動的珍稀保護動物不清楚,并且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結果誤觸法律。這提醒我們,執法之余要結合新情況新問題,做好相關科普和法律宣傳。一方面,要加強在農村地區的科普力度,尤其是對有豐富森林資源、處于自然保護區中的農村,要及時普及相關知識,讓農民知曉私自捕鳥的危害。指導農民辨別野生鳥類、要重點保護的鳥類,避免誤傷保護動物,也有利于動員全社會做好生態保護。另一方面,要加強農村地區的普法宣傳,用好典型案例、身邊故事,把相關法律知識生動地講給農民群眾,增強農民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意識,達到“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普法效果。
此外,地方管理部門和村干部也要主動了解農民的問題和需求,有針對性地幫助農民解決鳥類致害問題,對接專業正規的驅鳥渠道,建立包括人防、技防在內的全方位防范鳥類致害網絡。如果農民因此遭受損失,也應根據實際情況合理予以補償。比如安徽省池州市東至縣為濕地周邊鄉鎮農戶購買了鳥類致害農作物政府救助責任保險,保障農民農作物受到鳥害時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就是很有借鑒意義的做法。(劉詩麟 來源: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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