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商“出口轉內銷” 揭秘違禁電子煙銷售暗網
生產商“出口轉內銷”代理逐級鋪貨分銷【揭秘違禁電子煙銷售暗網】
“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2022年10月,隨著《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加強電子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發布,“奶茶杯”“暴力熊”等果味一次性電子煙被禁止在國內銷售。
然而,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禁售的果味電子煙經歷了禁售初期短暫的“蟄伏”后,又通過暗語、代稱等隱晦銷售方式,再次在電商、貼吧火爆起來。目前市場上的違禁電子煙生產、銷售商,大多是禁售前的從業者,他們掌握著生產源頭、銷售渠道,形成了多級代理的龐大地下銷售網絡。
在生產源頭,很多取得出口資質的生產企業,通過多生產、少報關等方式,將大量本應只許出口國外的電子煙及煙彈等產品,截留銷往國內,還有以前的電子煙代工廠,通過復刻禁售前產品、偷改生產日期等方式,偽裝“庫存”產銷違禁電子煙。在銷售端,一些資源豐富的電子煙代理們自立山頭,從相熟的廠家直接訂貨,再逐級放貨,層層分銷,零售商則通過代稱、暗語等,隱晦地進行終端銷售。
完全轉入地下銷售的違禁電子煙,質量更令人堪憂。新京報記者分別從生產廠家、線上、線下商家處購買了多款違禁電子煙,這些產品存在的問題多種多樣:包裝缺少生產廠商、日期等信息,電池存在安全隱患,煙油中含對人體有害物質等。
行話、暗語
違禁電子煙“化名”在網絡銷售
禁售規定實施以來,果味一次性電子煙多了不少“新名字”,買賣也興起了行話、暗語。
在社交平臺、電商平臺搜索“奶茶杯”、“電子火因”“霧化器”等關鍵詞,能發現大量售賣違禁電子煙的線上商家。
在某搜索平臺的“蒸汽吧”“可樂罐吧”等十余個電子煙相關貼吧中,充斥著暗示銷售違禁電子煙的帖子。“水果攤一直都在”“一次性奶茶”等暗語后面,發帖者附上微信號。添加微信后,對方便熟練地推銷違禁電子煙。
在短視頻平臺,記者發現了許多果味一次性電子煙的開箱測評視頻。視頻評論區,有人求購,有賣家推銷。一則發布于1月25日的測評視頻留言區里,有超過50條求購者和賣家的留言。通過私信的方式,記者聯系到多名賣家。賣家表示有大量現貨,可零售或批發,通過快遞郵寄。
電商平臺也不乏賣家。在某電商平臺搜索“奶茶杯”,結果顯示多個商家售賣“奶茶杯霧化器配件”等產品。記者詢問一家位于浙江義烏市、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實體商家“是否有奶茶杯成品”后,對方發來一張產品價格表,列有數款違禁電子煙的名稱、批發價。
線下,部分實體店則更明目張膽地售賣違禁電子煙。3月上旬,人來人往的蘇州市中心觀前街,記者在一家具有電子煙零售資質的店鋪發現,店內桌上的菜單印有奶茶杯造型的違禁電子煙信息,可供選擇的口味多達十余種。
記者花128元購買了一支違禁電子煙。記者注意到,店家是從位于隱蔽角落的一個箱體內拿出了產品。
在浙江杭州市,記者隨機探訪了3所學校附近的4家店鋪,均有售奶茶杯造型違禁電子煙,其中,1家店鋪持有電子煙專賣零售許可證,另3家店鋪持有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不包含電子煙零售資質。
在4家店鋪附近,記者隨機采訪了幾名初、高中學生,其中不少學生都知曉違禁電子煙的售賣點。
事實上,造型新穎的果味一次性電子煙在未成年人群體暢銷,已是賣家們的共識。“好看”“叼著很帥、能裝”“不容易被大人發現”,多名自稱曾出售違禁電子煙給未成年人的線上賣家總結道。
“出口轉內銷”
持證工廠截留違禁電子煙銷往國內
據了解,國內大部分電子煙企業都聚集在廣東深圳和東莞:深圳多是電子煙研發、貿易企業,東莞則是生產重鎮。
不少電子煙從業者告訴記者,禁售前,東莞超過1000家電子煙代工廠為品牌廠商供貨,這些貼牌生產的代工廠被稱作“白牌廠商”。
3月上旬,記者通過賣家介紹,聯系了兩家在禁售后仍生產過大量違禁電子煙、銷往國內的廠家。兩廠家均位于廣東東莞市。兩廠家的前身,正是曾為品牌代工的“白牌廠商”。
據兩廠家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市場上流通的果味一次性電子煙主要分為三種:一是少量禁售前生產的庫存;二是新近生產、通過貼假牌、冒充禁售前庫存的仿制品;三是新近生產、本應出口卻偷偷流入國內市場的回流品。
一名電子煙生產廠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禁售后,車間仍在生產奶茶杯造型違禁電子煙,并銷往國內,“基本上每個月出貨4萬到5萬支”。不過該工作人員透露,因目前東莞市對電子煙管控較嚴格,最近已暫停了奶茶杯的生產線。
為監管電子煙生產環節,國家煙草專賣局分類管理電子煙用煙堿、霧化物和電子煙產品等生產企業,不同企業獲取各自類別的生產許可證,區分生產許可范圍。其中,獲證的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可繼續生產電子煙產品,包括國內禁售的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但是要求生產后,國內禁售電子煙產品必須用于出口。
上述工作人員提供了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照片,并表示他有“可操作的空間”——向海關虛報出口貨量,私下截留一部分。
另一家同樣持有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擁有外貿資質的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的負責人向記者證實了“可操作的空間”存在的可能,“報海關需要出示生產許可證等手續,填寫產品名、數量等信息即可,海關不會清點貨量。”
“出口轉內銷”的違禁電子煙如何銷往國內?該負責人介紹,禁售前多位與他相熟的國內代理,在禁售后仍會向公司訂貨。公司根據國內代理的訂貨量生產,“我們廠不接散客,起訂量至少百支。奶茶杯的成本價約20元,代理拿貨,一支要35元以上,而賣給顧客,大多50多元一支。”
兩名浙江義烏市的違禁電子煙代理同樣向記者證實存在“出口轉內銷”的情況,“這些全英文包裝的果味煙,大多是出口貨,廠家偷偷拿到國內賣。”
貼假牌裝庫存
冒充禁售前大品牌庫存方便“甩鍋”
業內人士介紹,在鋌而走險的廠家、代理眼中,如何在降低風險的同時增加利潤,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之一。通過貼假牌,冒充禁售前大品牌庫存的仿制品由此誕生。
“貼了名牌就能賣高價。”浙江義烏市的一位代理周遼(化名)告訴記者,以某品牌煙彈為例,貼牌的單盒實際出廠價不到40元,不少賣家報出的單盒價格超過百元甚至更高。
記者從多名代理、廠家工作人員處得知,目前有三種仿制庫存品的方式,一是復制包裝和產品,二是不打印生產日期或將生產日期打成禁售前的時間點,三是偽造防偽二維碼。
目前,工作人員李敏(化名)所在的電子煙廠家就在通過貼假牌,生產仿制“WDG”電子煙。其仿制的原型,正是禁售前“WDG”暢銷的奶茶杯造型果味一次性電子煙。
記者從李敏處購買了3支“WDG”奶茶杯造型果味一次性電子煙。到貨后記者發現,產品外包裝的白色標簽上,注明了該奶茶杯的產品信息,授權生產商為喜思來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但外包裝上沒有生產日期。
“這3支產品于5天前生產,(生產日期)都是隨訂隨做。”李敏稱,所在公司并未獲得品牌授權。
記者比對2022年9月購買的正品“WDG”電子煙外包裝發現,兩者外包裝幾乎一樣,授權生產商均為喜思來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
“盡可能完全復刻產品及包裝,是因為萬一被查到,廠家可以甩鍋給原來的授權生產商。將生產日期打成禁售前的時間點,也是為了偽裝成庫存,規避責任。”浙江義烏市的另一名代理隋浩(化名)向記者解釋。
對此,喜思來電子科技(東莞)有限公司一名馮姓負責人告訴記者:“我們從去年10月份以后就沒做了。現在外面好多仿品,我們之前就打了3家仿品。”
對禁售前就與品牌合作的代工廠來說,仿制近似產品較為容易,周遼表示,一些代工廠連品牌方在產品外包裝設置的防偽專用二維碼,也可以偽造。
記者了解到,上述貼假牌冒充庫存的偽造行為,在煙彈和可替換式電子煙桿等產品領域也很常見。
不囤貨
多級代理逐級放貨降低被查風險
2022年3月發布的《電子煙管理辦法》對電子煙銷售環節作出規定:任何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以外的信息網絡銷售電子煙產品等。自此,全國統一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下稱交易平臺)上線,逐漸替代原本省、市、店多級代理的銷售渠道,品牌代理銷售渠道正式退場。
不過當市場上果味電子煙下架,而此前抽吸果味電子煙的消費者需求仍然存在時,一批電子煙代理和投機者們,參與并最終形成了地下違禁電子煙銷售網絡。
“上有貨源,下有銷路。”一名線上賣家說,從事違禁電子煙銷售的人,起碼要占其中一項。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存在兩種常見的分銷模式:一種是多級代理制。廠家根據代理訂貨量生產,由禁售前的庫存制變為訂單制。出于安全考量,廠家只接熟人的訂單,生產后便出貨。一級代理再將貨批發給手下的二級代理,二級代理或批發給零售賣家,或賣給散客。
“這種模式的好處是,不會在某一處積壓大量的貨。”河北省的一名二級代理常磊(化名)告訴記者,從廠家到零售賣家,出貨數量層層遞減,以此規避風險。
“廠家日產過萬支,每個一級代理拿走幾千支,每個二級代理分到幾百支,最后批發給末端的零售賣家或零售給散客。零售賣家不敢囤貨,一次批百余支,散客只要幾支,這樣被抓到了,也沒啥大事。”常磊說。
另一種是倉貨代發制。一些銷路廣的一級代理會直接向廠家預訂千支起的訂單,并將貨大量囤積在倉庫。“倉主”既接批發,也代發散客。“代發”是指,代理可以推銷產品,但不持貨,等有了訂單后,將客戶的收貨地址提供給倉主,由倉主發貨。
“上百支的批發我接,只要幾支的散客我也可以代發。”周遼就是一名倉主,他稱從3月開始,各地嚴管,他的不少同行被“點”(舉報)。在各地缺貨、斷貨的加持下,這個月的訂單“一下子飛起來了”,僅奶茶杯一個單品,他一個月能出3萬到5萬支。
周遼所說的嚴管,是指國家煙草專賣局于3月1日發布的《國家煙草專賣局辦公室關于開展規范電子煙市場秩序專項檢查的通知》,從3月6日至4月25日,對市場上的無證生產電子煙,生產制售水果味相關產品等違規行為進行全面檢查、清理整治。
多重危險
含有有害物質 產品良莠不齊
2022年12月,自媒體“老爸評測”將從網上購買的果味一次性電子煙送往專業實驗室檢測,查出其中含有甲醛、乙醛和尼古丁等物質,還從煙油中檢出37種有機物香料,其中10多種都不在國家允許添加的目錄中。
這些檢出物質中,包含了具有分子毒性、會對胎兒孕婦產生影響的傘花烴,以及可導致肺器官阻塞、形成“爆米花”肺的2,3-戊二酮。
除了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外,果味一次性電子煙的生產環節也缺少嚴格的質量保障。
3月以來,在珠三角地區專門回收電子煙設備的湛先生發現,因為相關部門嚴查,不少電子煙產品生產企業都來找自己做回收。但湛先生并非來者不拒,他對電子煙設備的品質有要求:“小廠生產的仿制、劣質品一律不收。”
湛先生表示,次品用的都是錳電池,一噸才賣幾千元,還不夠人工費,而一些大廠產品用的是純鈷電池,回收后一噸能賣約3萬元。
一次性電子煙生產技術門檻低,產品良莠不齊是常見現象。在東莞從事七年電子煙生產的李鮮(化名)告訴記者,一分錢一分貨,廠家按定價生產,定價高,就用好原料,定價低,那就從電池、棉芯等零件上壓縮成本。
觀點
抓源頭的同時加大對零售端的監督整頓
新型煙草領域專業律師唐順良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分析,經營亂象的主要原因是此前抽吸水果味電子煙的消費者需求依然存在,很多顧客需要時間接受國標電子煙。
唐順良表示,“此類交易行為在源頭上比較隱蔽,三無產品也沒有任何標簽,同時還夾雜許多行話”。他建議抓源頭的同時,繼續加大對零售端的監督整頓。
在清理市場不合規亂象的同時,如何進一步促進電子煙行業的可持續經營?唐順良認為,要加大相關宣傳力度,包括青少年抽吸電子煙尤其是不符合國標產品電子煙的危害,“比如講解現在仍在隱秘流通的水果味電子煙是怎么做出來的,它背后的黑色產業鏈又是怎樣的等。”而對于已經持證的企業,唐順良建議要提供更好的機制,讓他們比較通暢和規范地把產品鋪設到終端。
此外,唐順良認為,電子煙產品的口味也可以根據市場上的實際需求,繼續做一些調整,“既不影響消費者的健康,又能讓電子煙品牌有一定的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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