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出院患者和解除醫學觀察人員返回居住地
今天(26日)上午舉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副主任趙丹丹就方艙醫院出艙標準做了說明。
趙丹丹表示,對于方艙醫院的出艙標準,上海全市各方艙醫院均是按照國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執行的,艙內的無癥狀感染者和輕癥患者,經過一段時間的健康管理和必要的中西醫治療措施后,會進行定期的核酸檢測,當出現連續2次標本核酸檢測呈陰性(采樣時間至少間隔 24 小時),即可解除隔離管理離開方艙。同時也會給出艙人員發放《解除醫學隔離證明》。
趙丹丹介紹,為了讓患者順利返回居住地,其所在區將做好接返工作,提前與方艙醫院對接好次日出院人員信息、提前安排好車輛,盡快接回本區出院人員。上海市衛生健康委也注意到,個別小區出現了拒絕解除隔離觀察人員返回的情況。對此,再次強調:《解除醫學隔離證明》是出院人員核酸陰性報告和健康碼綠碼的等效憑證,對于已治愈的出院患者和解除醫學觀察人員,各區村委、業委會、物業公司等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他們返回居住地。
(總臺記者 張倩 白廷俊 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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