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防止格魯吉亞綿羊痘和山羊痘傳入我國
央視網消息:據海關總署網站消息,日前,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防止格魯吉亞綿羊痘和山羊痘傳入我國的公告。全文如下: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4年第26號(關于防止格魯吉亞綿羊痘和山羊痘傳入我國的公告)
公告〔2024〕26號
2024年2月16日,格魯吉亞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緊急報告,該國卡赫季州(Kakheti)發生綿羊痘和山羊痘疫情,涉及易感動物為綿羊和山羊。為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防止疫情傳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格魯吉亞輸入綿羊、山羊及其相關產品(源于綿羊或山羊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病的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格魯吉亞的綿羊、山羊及其相關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來自格魯吉亞的進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等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四、對邊防檢查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格魯吉亞的綿羊、山羊及其相關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級海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
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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