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殘聯印發《無障礙環境認證實施方案》
為推進實施無障礙環境認證,提升無障礙環境服務水平,健全殘疾人、老年人等社會成員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市場監管總局和中國殘聯近日印發《無障礙環境認證實施方案》。根據實施方案,無障礙環境認證目錄由市場監管總局、中國殘聯根據社會發展需要,共同確定并發布。認證規則由市場監管總局商中國殘聯后發布。從事無障礙環境認證的認證機構應當依法設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具備從事無障礙環境認證相應的技術能力。經市場監管總局征求中國殘聯意見后批準,方可從事無障礙環境認證。認證委托人可自愿向認證機構提出無障礙環境認證委托,對認證機構的認證工作和認證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認證機構提出申訴。
根據實施方案,中國殘聯、市場監管總局積極推動社會治理、行業管理、市場采購等領域廣泛采信無障礙環境認證結果,及時總結經驗、培訓典型、抓好示范,推動無障礙環境認證普及覆蓋。同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殘聯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對無障礙環境認證及采信應用等活動與結果進行監督管理。對認證活動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符合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將行政處罰、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涉企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國家平臺依法公示。(總臺央視記者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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