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脫貧攻堅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以來,西藏自治區積極探索優化考核督查方式方法,以推動“三落實”抓在日常為突破口,壓緊壓實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和直接責任,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重點工作日常績效評價試行工作,促進鄉村振興目標任務落地落實、提質增效。
西藏區市縣三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均設置考核評估組,探索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重點工作日常績效評價,推動日常績效評價貫穿考核督查全過程,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辦法》《西藏自治區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細則》的考核責任制,出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日常績效評價制度(試行)》,修訂印發《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重點工作日常績效評價辦法(試行)》,健全系統完備的政策制度體系。
與此同時,西藏明確各級各類監督檢查考核反饋有效銜接領域問題整改和自治區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部署的重點工作等作為日常績效評價內容,優化評價指標,創新評價方式,充實評價主體,確保日常績效評價方向不偏、靶向不移,實現行業監管“全覆蓋、無例外”。
此外,自治區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考核評估組將季度調度匯總的各行業部門績效評價情況予以通報,通過綜合季度通報、匯總形成7市地得分,按30%的比重計入自治區年度有效銜接考核綜合評價分值,確保工作成效提升。今年1月,西藏印發《關于2023年度全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情況的通報》,對評定為“綜合評價好”的日喀則、昌都、阿里、拉薩4市地授牌,并在統籌安排2024年銜接資金時分別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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