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藏語委辦(編譯局)向全區發放《公共服務領域藏文譯寫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據了解,《規范》為通用類(含功能設施、警示警告、限令禁止、指示指令、說明提示等)和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旅游、文化、娛樂、體育、教育、醫療衛生、郵政、電信、餐飲、住宿、商業、金融服務等常用服務領域的22類公共服務信息提供了規范譯文4200余條。《規范》內容較為全面,指導性、實用性強,是西藏公共服務領域藏文翻譯的基礎性規范。
《規范》的發布,將更好發揮其基礎性、引導性作用,進一步規范和統一西藏公共服務領域的藏文譯寫,有助于提升社會用字規范化水平,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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