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西藏漁業資源保護工作培訓班開班式上了解到,近年來,西藏積極規范漁政執法程序,提升基層執法能力,堅持依法治漁、依法興漁,著力做好漁業資源生態保護工作。
從2012年起,拉薩市、林芝市發布野生魚類保護辦法,昌都市與日喀則市相繼發布禁捕與禁漁的通告,加強漁業資源保護工作。去年初,區農業農村廳出臺了關于規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民間放生活動的通告,全面規范增殖放流活動。同時,自2018年以來,西藏持續開展漁政亮劍系列專項執法行動,共查辦違規違法案件54起,查獲涉案人員83人,沒收違規漁具79臺(套),查獲違法捕撈魚類10.79噸。近期,西藏還擬出臺相關管理辦法,科學規范水生生物放生活動。
此次漁業資源保護工作培訓圍繞漁業行政監督執法等內容進行,“在縣鄉一級,農業執法大隊兼職漁政執法,在專業知識與管理能力上都難以滿足現代漁政管理需求。通過此次培訓,提高執法人員鑒別土著魚的能力,再通過下鄉宣傳等活動,提高群眾保護漁業資源的意識,從而保護好西藏生態。”那曲市農業農村局畜牧水產科科長巴點次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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