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日通報,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紀國剛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紀國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公開資料顯示,紀國剛生于1962年8月,吉林延吉人,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他曾先后在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任職,于2012年末調任西藏自治區工作。
2022年11月,官方通報紀國剛被查。他成為中共二十大后西藏自治區落馬的首“虎”。今年5月,官方通報,紀國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在通報中,紀國剛被指“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圖享樂,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高檔宴請,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車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親屬及他人違規安排工作”等。
值得注意的是,紀國剛被“雙開”的黨紀政務處分通報中,還有“嚴重違背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和新發展理念,肆意濫用中央和地方專項資金”這一表述。外界同時注意到,近年來,已有多名落馬“老虎”的貪腐問題涉及專項資金、財政資金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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