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新聞發布會現場。貢嘎來松 攝
27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西藏自治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邀請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的立法過程和主要內容,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區財政廳、西藏銀保監局等區直部門出席,并回答記者提問。
會上,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楊紅介紹,西藏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于2022年1月啟動《條例》起草工作,在聯合開展區內外調研座談,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學習借鑒區外省市經驗做法,匯總梳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起草形成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先后2次廣泛征求意見,修改形成《條例(草案)》送審稿,提交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審查修改。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嚴格按照立法程序,認真組織審查修改、多次召開立法協調會、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反復修改完善并形成《條例(草案)》,7月28日,西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一審通過。12月9日,西藏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條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楊紅還介紹,《條例》的重點內容具體概括為“五個突出”。一是突出政府職能定位。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政府主要在引導、規范、保障方面發揮作用,通過培育市場主體、規范政府行為、完善公共服務,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營造中小企業良好發展環境。《條例》對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的工作職能作了具體規定。二是突出財稅政策支持。強化財稅政策助企紓困,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作用。《條例》對加大中小企業財稅支持作了具體規定。三是突出破解融資難題。融資難是企業普遍反映但又長期沒有得到解決的問題,仍然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條例》對促進中小企業融資服務作了具體規定。四是突出創業創新支持。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是經濟發展的“源頭活水”。《條例》對促進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發展作了具體規定。五是突出企業權益保護。權益保護對中小企業實現持續健康發展至關重要。《條例》對拖欠款項、涉企檢查、守信踐諾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條例》共10章51條,包括總則、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扶持、創新支持、市場開拓、服務措施、權益保護、監督檢查、附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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