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印發《關于加大有組織轉移就業和技能培訓力度 促進農牧民持續就業增收的意見》(以下簡稱為《意見》)。《意見》指出,為進一步推動落實鄉村振興戰略,促進農牧民持續穩定增收,今年,西藏自治區將繼續加大項目帶動農牧民轉移就業力度,力爭2021年通過政府和社會投資項目建設帶動農牧民轉移就業30萬人以上,勞務收入達25億元以上。
《意見》明確,各市地、各相關部門堅持將項目用工作為農牧民轉移就業的重要通道,對在西藏實施的交通、水利、能源、礦產資源開發工程和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各市地、縣區政府要履行好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收集項目用工數量和缺工情況,提前做好對接,有計劃地組織農牧民和農牧民的工程機械參與項目建設,確保2021年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西藏勞務用工達到工程用工總量的45%以上。
同時,各市地、各相關部門要擴大“以工代賑”范圍和規模,對極高海拔生態搬遷、鄉村振興、邊境小康村建設、脫貧鞏固等項目中的小型基礎設施工程,按照規定納入“以工代賑”模式實施,使農牧民通過參與項目建設獲得報酬、增加收入。其中,400萬元以下政府投資項目繼續交由具備條件的西藏農牧民施工企業承建,確保施工企業中西藏農牧民達到用工總量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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