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監督向基層延伸,聚焦主責主業履職,西藏自治區紀檢監察機關不斷規范管理機制,目前全區697個鄉鎮(街道)已全部完成紀委監察室掛牌組建工作,并選優配強鄉鎮紀檢專干1968名。
記者日前從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了解到,新組建的鄉鎮(街道)紀委監察室確保各鄉鎮(街道)至少配備1名紀委書記兼任監察室主任,1名至2名紀檢專干兼任監察員。同時,針對部分鄉鎮紀委監察室存在的責任不清、履職不力問題,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委調研組現場指導和督促有關縣(區)紀委監委健全班子成員聯系鄉鎮紀委監察室工作機制。
為解決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在崗不穩定問題,山南市紀委監委探索建立鄉鎮紀檢監察干部調整使用工作機制,明確鄉鎮紀委書記調整調動必須經市紀委監委研究同意,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外出掛職必須經縣(區)紀委監委同意,并報市紀委監委組織部備案;昌都市邊壩縣依托監督檢查、專題調研,定期匯總鄉鎮紀委監察室工作進展情況,對責任不清、履職不力,特別是未突破“零線索”的情況及時通報,不斷傳導責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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