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決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收官之年。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西藏工作重要論述和政法工作重要論述,堅持“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的新時代檢察工作總體要求和“一個引領、兩個緊扣、三個圍繞”的西藏檢察工作總體思路,充分履行各項檢察職責取得新成效。
強化政治擔當
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區黨委、高檢院工作安排,全力投入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設。全年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820件1119人,同比下降28.7%和31.6%,提起公訴1932件2524人,同比分別上升6.2%、下降3.6%。
全力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高度政治自覺和強烈法治擔當投入檢察戰“疫”,助力復工復產和經濟發展。用心辦好司法“民生工程”,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對侵害惠農惠牧資金、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犯罪起訴55人,對因案致貧19戶貧困家庭落實司法救助措施。
決戰決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高位推動不斷深化專項斗爭開展。落實提前介入、統一把關、指揮長牽頭機制,提前介入涉惡案件28件,批準逮捕35件 138人,提起公訴39件241人,檢察環節結案率100%。
積極參與推進社會依法治理。加快推進司法便民建設,制定統一標準、統一形象,組織指導48個檢察院建成“12309檢察服務中心”,讓案件受理、咨詢服務走向“前臺”、走進群眾。
堅持憲法定位
強化檢察監督在“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結構性要素功能,嚴格依法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著力推進“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執法司法公平和社會正義。
依職權主動監督履職,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2020年依職權主動辦案1935件,同比增長134%。落實好審前主導、全程監督責任,持續做優刑事檢察。
扎實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職責使命,持續推動公益訴訟檢察成為最大亮點。全年收集線索1398件,同比上升215.6%,立案971件,同比上升155.53%;提出訴前檢察建議、開展訴前磋商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583件,同比上升85.67%。
以“民心”為“檢心”,扎實做好控告申訴檢察工作。全年受理群眾來信來訪356件369人,同比分別上升37.9%和30%;全面推進審查案件公開聽證工作,全年組織各類聽證78件,依法有效化解了一批“老大難”案件,讓人民群眾在司法關懷中得到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全面深化改革
貫徹新發展理念和系統觀念,自覺推動檢察改革和檢察工作協同發展,不斷增強檢察內生發展動力與自我發展能力,持續推進檢察監督體系和監督能力現代化建設。
以改革思維破解檢力資源剛性約束難題,優化檢察職權和資源配置。統一編制市縣兩級院內設機構改革方案,用好用足政策,在全區范圍內統籌使用檢察官擇優選升名額,打破檢察官職級晉升的“天花板”。
持續深化檢察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法律監督供給“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以“案件比”指標引領解決司法領域“一案N件”的無效供給問題,減少非必經程序辦案1314件。
加快檢察管理改革,改進優化檢察教育培訓,持續破解檢察隊伍能力不足問題。大力推進“智慧賦能檢察”改革,在推動破解人力資源少、各項監督發力難的問題上有力破局,促進了檢察監督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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