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官網消息,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管理,規范患者醫療信息使用,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電子病歷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通過壓實醫療機構主體責任,強化監管措施,進一步保障患者醫療信息和醫療質量安全。
《通知》要求加強醫療機構內部管理。醫療機構需明確電子病歷范圍,壓實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嚴格保護患者隱私,將電子病歷信息規范使用管理情況納入績效評價。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電子病歷使用長效監管機制和應急處置制度。落實分級管理要求,遵循最小可用原則,明確臨床診療、教學、管理等相關人員分級訪問權限和時限。
《通知》提出,規范電子病歷信息使用。醫療機構需規范相關人員使用權限和行為,不得違規收集、傳輸或泄露患者信息。加強短期人員培訓與管理,確保權限與職責匹配,并與外部服務商簽訂保密協議。保障全流程可追溯,采用數字水印等技術,確保使用過程留痕。確保數據安全,建立電子病歷信息安全防護體系,防范潛在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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