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薩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部門收到未成年人萌萌(化名)家屬送來的錦旗。其家人激動地表示:“是檢察官的辛苦付出讓孩子得到了應有的賠償!”這面錦旗背后,是一起由拉薩市人民檢察院與林周縣人民檢察院聯動辦理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訴案件,為性侵害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提供了司法實踐范例。
據了解,拉薩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刑事案件時,發現未成年被害人萌萌因案件遭受嚴重心理創傷,遂將民事支持起訴線索移交林周縣人民檢察院。林周縣檢察院經審查,決定支持萌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訴訟,并全程協助其法定代理人收集證據、提供法律指導,同時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訴決定書》。
案件進入審判階段后,法律適用問題成為關鍵爭議點。根據現行規定,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精神損害賠償“一般不予受理”,但具體例外情形缺乏明確標準。為此,拉薩市人民檢察院牽頭組織公安、法院、司法等實務部門及法學專家召開專題論證會,圍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的正當性、法律依據及司法實踐展開研討,最終形成專業意見,為法院裁判提供重要參考。
經審理,法院全面采納檢察機關意見,判決萌萌獲賠1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該案不僅使被害人及時獲得救濟,更填補了涉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精神損害賠償領域的司法實踐空白,為同類案件辦理提供了參考。
拉薩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為導向,進一步深化支持起訴制度實踐,聯合多方力量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法治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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