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雖然遭遇了生活的不幸,但是你們給了我孫子、孫女繼續生活的希望。作為孩子的祖父,真的很感謝各位檢察官!”收到救助金的孩子祖父含淚為三級檢察機關送上錦旗,雙手合十不停地表達感激之情。
近日,南木林縣人民檢察院舉行三級檢察機關聯動國家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為小旦(化名)等4名未成年人發放司法救助金18萬元。
2024年4月1日,南木林縣仁堆鄉吉吾村發生一起刑事命案,被告人次某因瑣事對妻子倫某懷恨在心,趁妻子不備將其殺害。該起命案的發生,讓小旦等4名兒童一夜之間失去了母親,而父親因犯罪無法履行撫養義務,原本幸福的家庭支離破碎,生活陷入困難,并遭受著嚴重心理創傷。
針對本案被告人與被害人系夫妻關系、救助對象為未成年人等特殊情況,南木林縣人民檢察院就如何依法妥當辦理案件、及時開展救助工作、積極化解社會矛盾等方面專題研究部署并制定詳細方案。經審查認為,小旦等4人均屬于未成年人,其中年齡最小的不滿2個月,最大的剛滿10周歲。目前由其祖父母和叔叔共同監護撫養,但其祖父母高齡且生活不便,家中生活僅靠其叔叔放牧收入維持,無其它經濟來源。小旦等人的情況屬于檢察機關司法救助重點對象,遂依法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及時開展調查核實、組織聽證等相關工作。同時爭取更多的救助金額支持,向日喀則市人民檢察院、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逐級呈報案情并提請同步開展聯合救助。通過積極請示匯報,該案引起區市兩級檢察院的高度重視,決定對救助申請人開展區市縣三級聯動救助。
為切實做好此次三級聯動救助后續工作,南木林縣人民檢察院在區市兩級檢察院的有力指導下,及時溝通協調轄區民政局、群團工作部、鄉政府、村委會等有關部門,圍繞救助措施落實、救助金使用等問題多次開展實地走訪和專題商討,在充分考慮未成年人身心特點和未來成長所需的基礎上,堅持救助與關愛并行,決定對小旦等4人開展多元化、深層次、全方位的救助幫扶。
據悉,南木林縣人民檢察院協調縣民政局為小旦等4名兒童予以社會救助,落實生活補貼每人每月792元至18歲。同時,該院還聯合縣群團工作部黨支部開展黨員愛心捐贈,為因案受困兒童及老人家中送去價值5000余元的學習、生活物資,并對小旦等4名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進行心理疏導,撫平心理創傷。
此外,南木林縣人民檢察院還定期開展司法救助回訪,及時了解4名兒童的學習、生活狀況,做好后續跟進工作,并與4名兒童的監護人、所在村委會、鄉政府三方共同簽訂司法救助金監管協議,做好救助金保管和使用工作,確保資金用到實處。
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對困境兒童開展多元化、深層次、全方位救助幫扶,推動檢察司法救助“獨角戲”形成扶危濟困“大合唱”,有效解決救助申請人后顧之憂,綜合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南木林縣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深化“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充分發揮“四大檢察”職能,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實將檢察溫度傳遞給更多需要幫助的困難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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