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珠峰英才”計劃新聞發布會制定出臺“珠峰英才”計劃11個專項實施細則
近日,記者從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近日,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區黨委宣傳部、區教育廳、區科技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區衛生健康委5家專項主管部門,制定出臺了“珠峰英才”計劃11個專項實施細則,并從10月下旬全面啟動2023年各專項申報遴選工作,到12月中旬完成遴選工作。
據新聞發言人、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索朗玉珍介紹,“珠峰英才”計劃分個人專項和團隊專項。個人項目從高到低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次為珠峰戰略人才;第二層次為珠峰領軍人才,包括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工程技術領軍人才、高原工匠、高原名師、高原名醫、高原文化名家;第三層次為珠峰拔尖人才;第四層次為珠峰青年人才。團隊專項為科技創新團隊。
“珠峰英才”計劃將每年遴選支持珠峰戰略人才1名,珠峰領軍人才30名左右,珠峰拔尖人才50名左右,珠峰青年人才100名左右,遴選支持科技創新團隊6個左右。根據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經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將適時調整專項設置和目標任務。
“珠峰英才”計劃將面向自治區內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中全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包括中央駐藏單位和非公經濟組織中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列入遴選范圍。同時,區外優秀人才也可申報,申報時需承諾入選后全職引進到西藏工作。
在遴選條件設置上,結合西藏實際,申報個人專項第一、二、三、四層次的人員年齡分別不超過60、50、45、40周歲。結合創業人才實際,對第二層次的“科技創業領軍人才”未設年齡要求。考慮到西藏艱苦邊遠地區、邊境地區人才較為匱乏,在學歷、職稱、年齡條件上予以適當放寬。此外,參照國家層面做法,明確女性科研人員遴選年齡條件可適當放寬、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珠峰英才”計劃申報工作采取個人申報與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區外申報人可依托西藏地市或區(中)直單位進行申報。申報人員經主管部門綜合評議并報地市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或區(中)直單位黨委(黨組)研究并公示無異議后,向自治區專項主管部門推薦。自治區專項主管部門組建評審委員會對申報人進行綜合評審提出入選建議,按程序報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正式納入“珠峰英才”計劃予以支持。
對入選“珠峰英才”計劃的人才,實行5年的培養支持期,自治區給予特殊支持,進行重點培養。在培養支持期內,分別給予第一、二、三、四層次人才每人每年20萬元、10萬元、5萬元、2萬元生活補貼。用人單位與入選人才共同制定培養計劃,支持其承擔或參加重大科研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及推廣,培養支持期內最高可申報1000萬元項目經費。將入選人才納入自治區重點聯系專家庫,在職稱評聘、參加考察進修和學術技術交流活動等方面給予傾斜,并及時協調解決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人才成長發展提供良好服務保障。自治區還將為入選人才辦理“珠峰英才卡”,持卡人可按規定享受科技咨詢、知識產權、項目申報、金融支持、休假療養、子女就學、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優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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