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西藏自治區江河源保護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通過5至10年努力,確保主要江河源區自然生態系統健康穩定,區域環境質量持續向好,保護管理制度體系日趨完善。
《方案》指出,加強西藏江河源保護,是有效維系區域生態平衡,構筑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建設國家生態文明高地的重要舉措,全區各級各部門要深刻認識西藏江河源保護的重大意義,切實保護好地球第三極生態。
《方案》明確,將重點開展雅魯藏布江——布拉馬普特拉河、長江、怒江、瀾滄江、伊洛瓦底江、恒河、印度河、羌塘草原內流區8大水系33條主要江河的源區保護工作。通過實施“三大行動九項工程”,全面加強江河源保護,即開展管護行動,實施自然保護地建設工程、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統治理工程、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工程;開展強基行動,實施科考調查基礎工程、宣傳教育基礎工程;開展提能行動,實施政策支撐能力提升工程、監測分析能力提升工程、監督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方案》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江河源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討論、協調處理江河源保護有關重大事項;適時編制西藏自治區江河源保護規劃;將江河源保護工作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生態環境保護年度考核以及日常生態環境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嚴肅查處各類環境污染和生態環境破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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