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擬定陸生野生動物“肇事”賠償試點方案
“今后,青海陸生野生動物‘肇事’將由政府埋單。”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局長李曉南告訴記者,近年來,青海依法加強野生動物棲息地建設,有效保護各類保護地內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的完整性、原真性,野生動物保護成效明顯。
“去年4月,在距離西寧100多公里的北川河源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發現雪豹出沒蹤跡;今年7月,在湟源縣境內的華石山發現包括馬麝在內的7種國家珍稀野生動物活動;這個月,在西寧機場,工作人員救助了一只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荒原貓。”李曉南介紹,目前,青海省野生動物數量逐漸增多,青海境內珍稀瀕危動物群更是穩中有增。其中,藏羚羊增長到7萬多只,普氏原羚增長到3000多只,青海省2市6州境內均發現雪豹活動蹤跡。但隨之而來的黑熊襲擊牧民、野狼咬傷羊群、雪豹攻擊牛圈等惡性事件也呈增長之勢,野生動物對農牧民生產生活造成了一定威脅。
為加快推進青海省陸生野生動物“肇事”造成農牧民人身財產損失保險理賠機制創新,進一步深化該領域改革,更快、更好降低廣大農牧民群眾因保護野生動物造成的危害和損失,近日,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組織有關部門和科研單位專家,對初步擬定的《青海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保險賠償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行評審。
對于農牧區野生動物襲擊農牧民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問題,專家認為,《方案》針對野生動物造成農牧民人身財產損失實際,旨在建立全省統一、全省覆蓋、快捷高效、高標準的保險理賠機制,以最大程度保障群眾利益。擬定的保險賠償標準科學合理,特別是涉及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方面的理賠額度較2012年頒布實施的《青海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補償辦法》確定的標準有了大幅提高,野生動物造成人員死亡理賠標準提高近兩倍,更好地體現了對受害者生命價值的尊重。
此外,《方案》對專項快速報案、理賠流程時限也作了明確規定,更利于“肇事”后為受害群眾提供高效便捷的理賠服務。
“探索野生動物‘肇事’造成人身財產損失保險理賠新機制,是當前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和落實政府職能轉變及‘放管服’改革的一項重要實踐,《方案》的評審通過對今后推動落實機制試點具體工作意義巨大。”李曉南表示,下一步,青海省將在進一步完善《方案》的基礎上,積極與省財政廳、青海銀保監局等部門溝通協調,落實保險試點資金、政府采購保險單位、培訓等,爭取年內全面開展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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