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修訂的《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區創建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施行新聞發布會。
自治區人大民族宗教外事僑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旦增倫珠在發布會上介紹了《條例》修訂的背景、過程、重要意義以及主要內容和特點等。據介紹,新修訂《條例》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區黨委工作要求,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體現在立法中,著力把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推動建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法規體系;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突出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結合西藏實際,規定了西藏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八個方面”重點任務,為有形有感有效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高質量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明確了方向、路徑和工作舉措,體現民族工作在西藏工作全局中的基礎性、戰略性地位。
以民族團結進步創建為載體和主要抓手,以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為重點任務,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有形有感有效融入西藏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過程各領域。
新修訂《條例》共7章50條,包括總則、職責任務、社會協同、宣傳教育、保障監督、法律責任、附則。修訂重點體現在第一、二、三、四章,第一章明確了模范區創建工作的目的和依據、工作要求、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思路、實踐路徑等,第二、三章規定了模范區創建要著力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八個方面”重點任務,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企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和高校、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窗口服務單位、新聞媒體、村和社區、家庭等在創建工作中的職責,第四章明確了推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教育常態化的舉措。
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劉冬梅表示,下一步,西藏將認真抓好新修訂《條例》的學習宣傳,細化實化工作舉措,加強監督檢查力度,促進新修訂《條例》全面實施,不斷提升創建工作能力水平,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走深走實,確保西藏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斷取得新成效、走在全國前列,為推動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據了解,2020年1月11日,自治區人大頒布《條例》;2025年1月15日,《條例》修訂通過;2025年3月1日,新修訂《條例》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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