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評論員:由政策導向型向合約合規型開放轉變
【閱讀提示】商務部:對加入CPTPP持積極開放態度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11月24日)有媒體報道說,中國在簽署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之后,將積極考慮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中方的這個意向,是疫后世界經濟重回常軌時所必須考量的一個重要因素。
在中國提出充分發揮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和內需潛力,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構想后,人們在密切關注已經在過去20余年中緊密嵌進國際供應鏈的中國的相關政策動向。在中國的開放政策給中國帶來的沖力已然澤被中國經濟,中國經濟已開始對世界經濟和國際市場形成反沖力后,中國的經濟政策動向會對世界經濟和國際市場產生顯著的影響。可以預見的是,過去幾年世界經濟關系和國際市場格局的變化,疊加疫后世界經濟的重塑,也將對開放的中國產生新的沖力。
經過最近幾年的激蕩與互動,現時中國簽署RCEP和表達加入CPTPP的意愿應有新的意涵。簽署和意向加入國際合約,不僅是開放政策的表達和宣示,實際上更是以簽署和加入合約的方式,以合規要求產生的對內沖力,來完成由政策導向型的開放,向合約合規的制度型開放的轉變。這一轉變,于中國而言、于中國經濟而言,意義重大。制度型開放的穩定性、可預期性,可以大大減少互動中因猜疑而產生的不必要的摩擦。
中國實施開放政策40余年的經歷表明,開放政策帶來的對內沖力與中國改革的取向是一致的,產生的紅利是巨大的。當然,以往的開放是政策導向型的開放。政策導向型的開放,需要不斷宣示,尤其是在開放過程中遇有摩擦時,政策導向型開放的堅守和展現常常需要為之付出更大的邊際成本。而隨著摩擦次數的增多和摩擦力度的加大,政策的邊際效益卻在不斷減少,由此為開放政策帶來了不確定性的后果。
制度型的開放,就是通過協議合約,制定共同可遵守的規則,在簽署合約之后,堅定地進行合規操作,尊重規則,遵守規則,維護規則。只要按照國際合約去做,并為此在國內相關法律、政策層面形成制度性規定,開放就成為了既定的制度性操作,開放的可信性就可在合規操作的細節中累加夯實。
簽署RCEP和表達加入CPTPP的意愿,實際上也可視為中國從政策導向型的開放向合約合規的制度型開放轉變的一環。對中國而言,加入并合規執行CPTPP,無疑將對中國經濟結構調整起到助推作用。顯然,按照現有CPTPP文本,如果合規執行其有關國有企業條款的要求,那么,就必須按照由市場發揮配置資源決定性作用的方向來構造國企,以合規執行CPTPP的相關條款。若此,則中國的開放就將在合規操作中完成制度化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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