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吉林省近日發布《吉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預計2021年7月底前完成2020年考核工作。
據悉,方案針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和主要目標任務設置考核指標,狠抓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吉林省將對各地黨政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生態環保立法和監督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落實情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7個方面開展考核。
考核分自評總結、核實核證、綜合評價、結果反饋4個步驟。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各地黨委、人大、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同時作為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財政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
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由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對相關地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需要問責追責的,由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依規依紀依法問責追責。
對于徇私舞弊、謊報瞞報、篡改數據、偽造資料等造成考核結果嚴重失真失實的,考核等級直接確定為不合格,將相關信息納入政務失信記錄,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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