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野味,筑牢公共衛生防線
拒絕野味,筑牢公共衛生防線
武漢市人大常委會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檢查
今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湖北省人大常委會第一時間作出《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稱“兩個決定”)。
4月至7月,根據調整后的監督工作計劃,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湖北省實施辦法(下稱“一法一辦法”)以及“兩個決定”實施情況開展檢查,督促各級各部門切實貫徹實施好“一法一辦法”“兩個決定”,推動全社會形成敬畏自然、尊重生命的觀念,倡導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筑牢織密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法治防線。
補齊執法短板
“目前,在市場上有沒有發現野生動物交易?”4月29日,在漢口北水產市場,執法檢查組成員一邊走訪一邊詢問。
此次執法檢查行動迅速,部署會后,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逐條對照“一法一辦法”“兩個決定”內容,聚焦野生動物保護規劃、市場監管、財政保障、人工繁育、執法監督等方面重點開展檢查。
4月份以來,執法檢查組和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實地查看了涉及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14個基層單位現場,深入調查了解法律法規和相關決定的實施情況。武漢市13個區人大常委會同步開展執法檢查。
“近年來,市區在野生動物保護法執法上普遍存在‘缺、難、弱’問題。”在7月份召開的武漢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有委員指出,“缺”表現在缺專業管理機構、缺野生動物專業人才、缺行政執法機構設置、缺乏執法隊伍,嚴重制約了執法活動的正常開展;“難”則是執法監管難度大,隨著網絡與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野生動物違法交易行為更加隱蔽,很多交易都是在網上進行,案件偵破存在較大難度;“弱”即是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意識還比較薄弱,部分干部群眾和經營戶法律意識淡薄,對野生動物保護的重要性,對濫捕、濫獵、濫食野生動物造成的危害,對野生動物保護與公共衛生安全和百姓生命健康之間的關系認識不足。
對此,常委會委員們也給出建議:進一步完善監管體系,充實執法隊伍,加強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履職能力和執法水平;認真落實野生動物保護行政執法經費的財政保障,加大執法裝備建設和執法工作經費投入;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執法的力度,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協調機制作用,針對重點問題和短板弱項提出問題清單,限期逐項解決,創建野生動物保護先進城市。
做好退養跟蹤服務
“兩個決定”出臺后,武漢市全面停止辦理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各類審批,對已辦審批事項開展全面清理。林業部門在前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各區組織專班對轄區內養殖企業(戶)的存欄野生動物種類、數量、用途以及持證情況進行再次清理,逐一登記在冊,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全面退養。在清理的36家人工繁育類企業和個人中,8家無存欄的予以關停處理。
執法檢查中,執法檢查組成員發現有一家企業過去一直人工繁育虎紋蛙,這類蛙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經相關部門上門宣講政策、提供市場信息,企業很快調整了養殖計劃,改養了可以食用的牛蛙,產量由過去的3萬只增加到現在的8萬只,產值也增加了不少。
“在政策、資金、技術、信息上多給一些引導和支持,保持工作的連續性。”
“要加強政策引導,力求轉產轉型處置不減產不減收。”
……
委員們紛紛提出建議,要積極穩妥地推進野生動物分類處置,做好退養跟蹤服務,引導轉型發展;加大野生動物保護相關補償的財政投入,重點保障野生動物傷害補償、合法養殖場養殖戶退養補償、退養轉產資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
加大棲息地保護力度
保護野生動物,就要從根本上保護它們賴以生存的棲息地。
武漢市現有各類自然保護地31處,總面積為686.37平方公里(剔除重疊部分),占全市國土面積的8%。市、區投入近8億元,在全國率先對濕地、湖泊等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生態要素(含動物致害補償)進行補償。委員們認為要持續開展好長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切實落實長江流域禁漁十年的規定,積極實施濕地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加大濕地等野生動物主要分布區、集群活動區的監測、巡護、救護力度,依法遏制對棲息地的侵占破壞,支持引導社會組織在野生動物保護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等。
委員們還針對全市野生動物保護執法工作存在執法主體職責邊界不清問題,建議要細化明確野生動物保護執法責任主體和職責邊界,做到事有人管、責有人擔。同時要加大野生動物保護日常經費、科學管控方面的財政投入,推進智慧監測平臺建設。
李峰 周向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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