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意見支持自貿試驗區發展: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
中新社昆明6月10日電 (記者 胡遠航)云南省人民政府10日晚發布《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明確加大賦權放權力度、支持設立外向型中小企業資金池、加快推進“互聯網+邊境貿易”等,推動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下稱“自貿試驗區”)高質量發展。
在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方面,《意見》提出建立鼓勵改革創新、允許試錯、寬容失敗的機制;賦予自貿試驗區管理機構省級和州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在經濟調節、行政審批等領域,除確需省級行政機關統一協調管理的事項外,原則上授權或委托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依法行使等。
在推動產業集聚發展方面,《意見》明確支持設立外向型中小企業資金池;支持發展邊境貿易商品落地加工、展銷會展等多形式產業;加快推進跨境動物疫病區域化管理試點工作;加快推進“互聯網+邊境貿易”;推進智慧口岸建設;支持以跨境產能合作帶動跨境物流、跨境貿易、跨境金融服務、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跨境業務發展。
在持續推進金融對外開放方面,《意見》提出:鼓勵新設金融機構;支持民間資本、獨立第三方服務機構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融資租賃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在自貿試驗區設立理財子公司或其分支機構;對云南省跨境人民幣自律組織評選符合條件的企業,自貿試驗區內銀行可在“展業三原則”基礎上,憑企業收付款指令直接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直接辦理在外商直接投資、跨境融資和境外上市募集資金調回等業務下的跨境人民幣收入在境內支付使用等。
此外,《意見》還就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強化規劃土地支撐、打造國際化人才環境等方面進行明確。具體而言,包括設立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專項資金;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按照規定享受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對自貿試驗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予以優先保障;對在自貿試驗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緊缺人才給予財政補貼支持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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