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草局:對在養野生動物堅決反對一律滅殺等粗暴簡單做法
中新社北京5月29日電 (記者 陳溯)中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29日對外發布了《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技術指南》),指導各地穩妥處置在養野生動物。
今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為推進禁食野生動物舉措后續工作,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國家林草局特制定《技術指南》。
對于在養野生動物的處置,《技術指南》提出,各地要在準確掌握本區域在養野生動物種類和數量的基礎上,分類制定具體處置方案,經科學評估后由基層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一律不得由養殖企業或養殖戶擅自放生、滅殺或遺棄。
國家林草局提出,堅持生態保護優先是對在養野生動物進行科學處置的首要原則,堅決反對一律滅殺等粗暴、簡單做法。特別是對在養野生動物健康個體,要盡可能通過放歸自然或調配用于科研、藥用、展示等非食用性用途。對暫不具備放歸自然條件或難以短期內進行跨區域調配的,應先行移交收容或委托代養,待條件成熟后再實施放歸自然或調配。對確不屬于上述情形且存在疫病風險的傷病個體等,經確認后方可實施無害化處理,盡可能減少野生動物種群損失。
對于補償工作,《技術指南》指出,可依據實際情況設定妥善處置過渡期,在補償工作未到位、非養殖戶自愿的情況下,不得強制處置;做好工作銜接,把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與養殖戶調整生產經營方向相結合,盡可能發揮其現有養殖設施的作用,減少損失;對異地實施放歸自然或合理調配的活動要及時進行跨區域協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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