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師多次猥褻兒童仍留教職 江蘇檢方聯合多部門對五萬余教職工排查師資
中新網南京5月29日電(記者 申冉 通訊員 高檢)29日,正值每年的“六一”兒童節前夕,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聯合江蘇教育廳,發布10起涉及未成年人保護、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教師對多名兒童猥褻、并在判刑出獄后繼續犯罪的案例,尤其令人擔憂。據介紹,此案促使當地多部門聯合對5萬余名教職工進行了師資排查,并促成了教職員工資格動態管理、從業限制等制度的建立。
據江蘇省檢察院第八檢察部副主任吳秀玲介紹,在這起案件中,曾為教師的被告人韓某(男,1969年11月出生),因犯猥褻兒童罪已于2001年6月14日被江陰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但判刑后未被取消教師資格。刑滿釋放后,韓某至常州市某鄉鎮小學任代課教師,試用期內被辭退。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間,韓某又利用其曾擔任教師的影響力,在該鎮某村兩處居民房內先后開設無資質的補習班。期間對7名未滿12周歲女童實施多次猥褻。
2019年4月17日,公安機關以韓某涉嫌猥褻兒童罪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后檢察機關通過引導偵查追加認定6名被害人。最終,法院判處韓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刑罰執行完畢之后五年內禁止從事教育類相關職業。
“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韓某首次獲刑后教師資格未及時被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取消,刑滿釋放后仍持證應聘并擔任多名被害人所在學校的代課教師。這也成了后來發生再次猥褻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吳秀玲告訴記者,江蘇常州檢察機關隨即向學校發出嚴把代課教師準入資格審查、加強防性侵教育、建立健全防性侵制度的檢察建議,并至該校開展專題法治教育、設置維權信箱、公布維權QQ,構建預防未成年人被侵害長效機制。
結案后,檢察機關發現教師資格尤其是異地教師資格管理存在信息壁壘、持證人員犯罪信息通報不暢、注銷程序缺乏操作性、對“編外”教師和培訓機構監管不力等問題普遍存在,遂向教育主管部門發出檢察關注函,建議加強教師資格管理。
同時,當地檢察機關與教育主管部門、公安機關還聯合出臺《常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及教職員工聘任動態聯動機制管理辦法》,并對全市5萬余名教職員工開展了師資摸排行動。行動期間,就發現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未被取消教師資格的有13人,其中有5人仍持證在崗(1人有性侵前科并受聘于教育培訓機構)。后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檢察機關反饋的信息于當天對在崗人員予以辭退,并在3日內取消了上述人員的教師資格證。
“教職員工是與少年兒童接觸最為緊密的人群之一,遏制和減少未成年學生遭受不法侵害風險,不僅要靠司法機關的嚴厲打擊,更有賴于教育主管部門的源頭預防,通過堵漏建制斬斷伸向孩子的黑手,營造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有利環境。”江蘇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王旭奇表示,希望就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現和信息通報機制、教職員工入職審查和從業禁止機制等,聯合有關部門會簽文件,織密織牢未成年人保護網。“比如,目前江蘇無錫市新吳區檢察院,就聯合了11家單位出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職查詢工作辦法,匯總涉性侵害犯罪人員信息560余條,對3400余名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行業的工作人員進行查詢比對。”
對此,參會的江蘇省婦聯權益部部長解黎也表示贊同,建議檢察機關會同教育等相關部門推進落實入職查詢和從業限制,切實防止有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劣跡的人員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行業,著力破解此類案件熟人作案、反復發生的問題。同時,也希望教育部門引入專業機構加強預防性侵未成年人教育,幫助教師、家長和未成年學生增強意識、提升能力。“江蘇省婦聯也計劃與多部門共同建立和落實預防性侵未成年人發現報告、聯防聯動、關愛服務、輿情應對和督查推進五項機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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