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管理新規今起實施,投件亟須優化“最后100米”
沒收到任何通知,快遞就被“門口”或水表箱默默簽收;快遞員不告知,就直接把包裹投進快遞柜,超時取件還要付保管費……這些快遞服務頑疾一直困擾著消費者。
3月1日,《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快遞企業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將面臨3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近日走訪發現,未經告知就投放快遞柜和服務站的情況十分普遍,快遞企業亟須優化服務流程,解決長期以來的“快遞最后100米”難題。
“門口已簽收”,門口卻沒有
“這個月我已經丟了兩單申通快遞,都是因為快遞員直接放在了家門口。”家住通州梨園的葛先生反映,快遞員派送時沒有打電話或發短信告知,查詢卻顯示快遞已由門口簽收,可等查看的時候發現快遞并不在門口。
家住朝陽區團結湖街道的孫先生也經常收不到快遞。前不久,韻達快遞員未提前溝通就直接給他發送了一條“快遞已交由門口保管”的短信。晚上下班回家后,孫先生卻發現門口并無快遞。“快遞員說自己已經辭職,快遞網點電話也打不通。”無奈之下,孫先生撥打韻達客服熱線投訴,客服稱聯系網點進行核實,但拖了半個月還未賠付。
豐臺區居民顏女士的快遞則經常由水表箱簽收。“平時上班家里沒人,快遞小哥默認就用這種簽收方式。”顏女士說,即使周末有人在家,快遞小哥也習慣性地將包裹直接放入水表箱中。
快遞未經告知就被投入快遞柜和驛站的情況也很普遍。60多歲的張阿姨求助了好幾位老鄰居,才拿出了快遞箱里的快遞。上班族李女士則表示,自己的快遞經常被快遞員擅自投入快遞柜,時常因為超時多付保管費。
記者走訪發現,不少市民對新規充滿期待,希望快遞企業能夠進一步重視服務,解決“最后100米”難題。
快遞企業經營方式有望改進
新規明確,快遞企業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或者未經同意代為確認收件,郵政管理部門可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面對這一嚴格規定,快遞員是否做好了準備?
記者調查發現,多數快遞員對新規表示支持,但也有一些快遞員認為,新規可能大幅增加快遞派送的時間成本。
昨天下午,在芳古園小區,快遞小哥章明(化名)正在一棟單元樓下分揀快遞,他坦言,雖然一直以來基本會把快遞包裹放在客戶家門口,但如果單元樓進不去或者居民有要求,自己也會投放快遞柜。“每天都要送400單左右,如果每單都打電話溝通詢問根本完成不了任務量。”他表示,目前公司的派件流程和以往并無明顯升級。
在該小區,不同快遞公司的配送方式各不相同,除了京東、順豐、韻達等幾家快遞公司自行配送外,圓通、中通、極兔等幾家公司則直接將包裹放在快遞驛站,等待居民自取。“很多快遞公司人手不夠,但快遞量很大,只能驛站代收。”驛站工作人員表示。
其實,2018年5月1日起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規定,快遞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
此次實施的新規,進一步明確了處罰標準。業內人士認為,隨著處罰措施的落地,快遞企業將逐漸意識到服務質量的重要性,企業經營方式將發生一定改變,逐步實現規范化發展。
把選擇權還給用戶
我國快遞業的業務量已經連續10年位居世界第一。2023年快遞業務量完成1320億件,同比增長19.4%,年人均快遞使用量超過90件。但從消費者感受來看,服務質量還未跟上數量增長的步伐。
快遞物流專家趙小敏分析,快遞企業的服務呈分化現象,一類企業能送貨上門,另一類加盟制快遞企業則需要投入更多精力來改進服務。他認為,在落實送貨上門過程中,企業需要提供多元化產品,把選擇權還給用戶。同時,企業要從流程機制上進行變革,例如,當用戶要求快遞員將包裹放門口時,快遞員可通過技術手段進行拍照錄像,并上傳企業系統。
隨著服務質量逐漸提升,快遞價格是否會變化?趙小敏表示,接下來兩到三個月是快遞行業的淡季,短期來看快遞費用不會有波動。但從中長期來看,快遞新規會對快遞價格造成直接影響。“隨著快遞員收入提升、服務流程的優化,用戶體驗將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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