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類APP評分失真 江蘇省消保委提醒:刷虛高評價被法律禁止
“3.5分餐廳”爆火折射點評類APP評分失真
省消保委提醒:刷虛高評價被法律禁止
不久前,“好館子評分3.8到4之間”引起熱議;“評分低的店可能更好吃”“年輕人報復性擠爆3.5分餐廳”登上熱搜。1月18日,江蘇省消保委分析,高分餐廳“不香”“3.5分餐廳”爆火,折射出現代人消費觀念的轉變,反映了點評類APP分數失真的情況。
現代人消費觀念的轉變
近年來,在選擇商家之前,打開點評類APP進行一番查分挑選,成為越來越多消費者的“標準流程”甚至“肌肉記憶”,餐廳的網絡評分越來越影響到消費者的就餐選擇。但有消費者反映,“經常會碰到評分挺高,但東西一般的情況。”也有消費者稱,“有的老板不會特別在意別人對他的評分高低,特別是小館子或是做了很多年的,靠的是口口相傳,不是網絡評分。”有消費者對此頗有共鳴,稱“不是高分餐廳吃不起,而是3.5分更有性價比。”
江蘇省消保委分析,“3.5分餐廳”爆火折射的是現代人消費觀念的轉變,也反映了點評類APP分數失真的情況。
除了一些餐廳確實是因菜品、環境和服務水平等不盡如人意,導致評價較低以外,還有一些商家有固定客群,銷售渠道穩定,不依賴線上引流招徠消費者,特別是一些主要面向中老年客群的餐廳,由于顧客群體的特殊性,也很難在點評類APP上取得有效評分;一些商家菜品口味不錯,但店內裝修、服務沒有亮點,也會導致評分不夠高……再加之,一些商家愿意用“好評返現”和“好評送菜”的方式吸引顧客刷五星好評,那些“低調”的餐廳更加難以望其項背。
評分不應演變為商家牟利工具
江蘇省消保委認為,設置評分系統的初衷是為了幫助消費者識別餐廳的質量,便利消費者作出就餐選擇,推動不同餐廳之間健康、公平競爭,不應演變為商家牟利的工具。
部分商家以為,在顧客流量與線上評分深度綁定的情況下,“刷評分”或許才是更具性價比的選擇。于是不想著以美味征服食客,而是想方設法刷出虛高評價。殊不知這是被法律禁止的行為。《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省消保委建議:商家自身應積極提升產品品質以適應市場需求。把注意力多放在雕琢菜品、提升口味的本職工作上,不斷增強“好吃”和“衛生”這兩個核心競爭力,真正贏得好評。
點評平臺應進一步完善評價機制和展示機制。如開通用戶舉報通道,堵住“刷好評”的漏洞,讓評價機制回歸真實;完善“唯分數”的規則,建立更多元的展示機制,避免“明珠蒙塵”。同時,相關部門也要加強監管。
通訊員 阿胡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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