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信用債市場建設起步
原標題:完善市場基礎功能 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北交所信用債市場建設起步
北交所信用債市場建設正式起步。近日,北交所就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五項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信用債券市場建設,加速完善市場基礎功能。未來,企業到北交所不僅能發行股票,而且還可發行債券,進一步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去年以來,北交所相繼啟動國債、地方債發行業務,實現債券市場建設的平穩起步,截至目前累計發行政府債超3.4萬億元。近日,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高質量建設北交所的意見》明確提出,支持北交所推進信用債市場建設。此次北交所以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為契機推出信用債業務,一體構建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基礎制度體系,是全面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北交所表示,此舉對進一步完善證券交易所功能、拓展直接融資渠道、強化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五項基本業務規則覆蓋北交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發行承銷、上市、交易、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各個方面。
其中,審核規則將貫徹債券注冊制改革要求,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強化以償債能力為重點的信息披露要求,堅持公開透明的審核原則。通過建立健全債券發行審核質量控制體系和廉政監督機制,加強對發行上市審核工作全方位約束與監督。發行承銷規則吸收了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發行承銷經驗,貼合債券市場參與者習慣,明確發行程序、發行系統、場所管理、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等各項要求,進一步規范發行承銷業務。
上市與持續監管方面,北交所將建立從債券上市到上市后持續監管各環節的監管安排,通過強化持續信息披露監管要求,壓實信息披露義務人職責,加強債券持有人權益保護等,規范債券上市管理和市場參與者行為。
交易方面,交易規則充分把握債券交易特點和市場需求,適配匹配成交、點擊成交、詢價成交、競買成交和協商成交五種交易方式,明確不同交易方式下交易時間安排、申報成交要求,建立做市商制度,并通過債券交易參與人機制,便利機構投資者參與債券交易。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明確投資者適當性標準,對證券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職責作了細化規定,壓實證券經營機構責任,增強投資者保護力度。
“上述業務規則在起草過程中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充分吸收借鑒成熟市場經驗,充分適應市場發展新要求。”北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充分聽取市場各方意見,評估完善相關制度規則,有序推進各項業務實施準備,扎實推進信用債市場建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國家重大戰略、重大項目建設的能力。
原標題:完善市場基礎功能 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北交所信用債市場建設起步
北交所信用債市場建設正式起步。近日,北交所就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五項業務規則向市場公開征求意見,信用債券市場建設,加速完善市場基礎功能。未來,企業到北交所不僅能發行股票,而且還可發行債券,進一步拓寬直接融資渠道。
去年以來,北交所相繼啟動國債、地方債發行業務,實現債券市場建設的平穩起步,截至目前累計發行政府債超3.4萬億元。近日,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高質量建設北交所的意見》明確提出,支持北交所推進信用債市場建設。此次北交所以企業債券發行審核職責劃轉為契機推出信用債業務,一體構建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基礎制度體系,是全面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北交所表示,此舉對進一步完善證券交易所功能、拓展直接融資渠道、強化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五項基本業務規則覆蓋北交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發行承銷、上市、交易、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各個方面。
其中,審核規則將貫徹債券注冊制改革要求,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強化以償債能力為重點的信息披露要求,堅持公開透明的審核原則。通過建立健全債券發行審核質量控制體系和廉政監督機制,加強對發行上市審核工作全方位約束與監督。發行承銷規則吸收了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發行承銷經驗,貼合債券市場參與者習慣,明確發行程序、發行系統、場所管理、發行人和中介機構責任等各項要求,進一步規范發行承銷業務。
上市與持續監管方面,北交所將建立從債券上市到上市后持續監管各環節的監管安排,通過強化持續信息披露監管要求,壓實信息披露義務人職責,加強債券持有人權益保護等,規范債券上市管理和市場參與者行為。
交易方面,交易規則充分把握債券交易特點和市場需求,適配匹配成交、點擊成交、詢價成交、競買成交和協商成交五種交易方式,明確不同交易方式下交易時間安排、申報成交要求,建立做市商制度,并通過債券交易參與人機制,便利機構投資者參與債券交易。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明確投資者適當性標準,對證券經營機構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職責作了細化規定,壓實證券經營機構責任,增強投資者保護力度。
“上述業務規則在起草過程中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充分吸收借鑒成熟市場經驗,充分適應市場發展新要求。”北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充分聽取市場各方意見,評估完善相關制度規則,有序推進各項業務實施準備,扎實推進信用債市場建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國家重大戰略、重大項目建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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