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啟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
為確保我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順利開展,日前,我省印發《關于認真做好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普查對象是在我省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通過摸清全省經濟“家底”,為描繪好中國式現代化的江西畫卷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我省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
《通知》明確,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為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將成立江西省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與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通知》要求,要依法普查,確保普查質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獎懲的依據。要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記者李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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