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大健康 監管亟待加強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醫美等行業多次受到關注,其中有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性大的問題被曝光后引發討論。2015年,某知名3·15晚會曝光醫療垃圾非法回收、加工再生產現象,有些甚至被做成兒童玩具,蔬菜塑料袋;2023年,主打美白等功效的妝字號美容針或致毀容的現象被曝光。
近年來,面對一些問題,監管層面出臺了若干文件以加強監管。例如2022年5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修訂后的《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全面推行醫療器械注冊人備案人制度,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豐富完善監管手段,明確提出“禁止進口、銷售過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過的醫療器械”,對獲批上市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現行規則進行了有力補充。2023年5月4日,市場監管總局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行業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
目前,利用網絡直播銷售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的情況日漸增多,一些問題對消費者產生了潛在或直接的危害。報道顯示,一些藥企的主播在直播間內夸大宣傳產品的各種效果,卻對產品采用的標準、專利、本質是食品等問題避而不談。《廣告法》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等。對此,一些主播甚至使用暗語等隱蔽方式做出不符合以上法律規定的宣傳。這些虛假宣傳在誘導消費者下單購買的同時,更可能耽誤患者日常用藥和病情控制,存在極大的風險,加強監管的需求日漸凸顯。
直播售賣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在銷售模式創新之外,還擴展了關聯主體,延長了責任鏈條,關涉到更多的合規問題,給社會治理帶來了新挑戰。因此,直播平臺不僅自身要具備相應資質,更應發揮“看門人”作用,做好對平臺入駐商家的監管,積極承擔與其權利相匹配的公共責任。(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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