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屬舉報三甲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全面核查
央廣網北京12月5日消息(總臺記者吳俊 周益帆)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安徽省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違規使用醫保基金”一事引發社會關注。患者楊先生在2022年3月至7月期間,因自發性腦出血等疾病被收入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重癥醫學科住院治療。據楊先生的兒子楊某某自述,最初是他的媽媽和姑媽發現了收費異常,因為他本人是科研工作者,他通過統計軟件分析治療項目的變化趨勢圖,再仔細對比醫囑、護理記錄、費用清單三項資料記載的數量,發現了其中的不合理之處。
楊某某介紹,他的姑媽是一名老會計,負責每天往醫院賬上交費。每次交完費用,她會讓ICU的護士打一個單子,查看費用結余。在累積了數十張單據之后,他的姑媽做了一個表格,并根據國家醫保目錄和蕪湖市醫保支付的有關政策,推算出每天需要自費的大致比例。
這種推算起初是有效的,但住院兩個月后,ICU時任護士長和科室的護士輪番給楊某某的姑媽打電話,說賬上錢不夠,要交錢,否則會影響治療。有時早上打電話說欠錢,繳完費用后下午又打電話說欠錢。盡管患者家屬曾向蕪湖市民服務中心醫保窗口進行咨詢,但未得到解釋。
后來,因有其他ICU患者家屬反映醫院多收費,楊某某開始關注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公眾號的“住院一日清”,結合出院時的費用明細清單,對幾個項目提出了質疑:例如,患者胰島素的總用量高達138支,平均下來每天要用1.18支胰島素;此外患者因尿毒癥早已無尿,但是“住院一日清”上顯示要插尿管并且留置尿管。
在復印并封存了全部病歷資料后,楊某某將紙質發票、明細單和“住院一日清”上的信息錄入統計軟件,重點關注了上升快、波動大的時段和項目。再仔細對比醫囑、護理記錄、費用清單三項資料記載的數量,確定了其中不合理的地方。
這些不合理之處包括涉嫌虛構血透檢測時間;涉嫌虛構患者接受運動療法等。在單價高、收費大的項目和藥品方面,患者家屬發現了涉嫌虛構腸內營養灌注次數;涉嫌串換藥品等,例如,藥品收費顯示,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患者使用了8支特殊使用級抗生素,每支價格為1998元。
最終,患者家屬楊某某預估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和醫務人員騙取、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約10萬元。從2022年8月起,患者家屬就費用問題和醫院進行了三次交涉,2023年7月,向國家醫療保障局舉報,反映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在其父住院期間通過虛構、串換診療服務等方式,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近日,安徽省醫療保障局與蕪湖市醫療保障局發布對此事的通報,相關工作人員4日接受了總臺記者的采訪。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及蕪湖市醫療保障局分別在12月2日和12月3日在官網公布了該起事件的調查通報。蕪湖市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事務中心監管科科長查海榮說:“對于整個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包括舉報人反映的問題,我們進行了一一核實,也請了第三方的數據工程師和醫保方面的專業監管人員。”
蕪湖市醫療保障局在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的指導下,在做好數據篩查分析的基礎上,組成20余人的省市聯合檢查組進駐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對舉報人楊某某的父親住院期間醫院收費和醫保報銷情況進行全面核查。
安徽省醫療保障局工作人員說:“對于醫保的事項,我們認定了一些情況,包括信訪件,或者醫保部門對其案件的查處、移交等,我們對整個過程進行了確認。”
在楊某某的信訪件中,共反映了15個問題,蕪湖市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管事務中心監管科科長查海榮介紹,通過病歷核查、現場詢問及數據比對等方式,對問題進行了確認。
查海榮表示:“當時患者反映的問題總共有15個,我們查了以后基本上有10個問題是屬實的,進行相關核實之后,有一些患者覺得在數字上不是很透明,但我們進行了全面查驗,對每一項數據進行了深入細致分析,大部分問題是屬實的。”
除該起舉報外,安徽省市聯合檢查組還對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2022年4月1日到2023年5月31日醫保基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全面延伸檢查。經查,該院在此期間,存在過度診療、過度檢查、超量開藥、重復收費、套用收費、超標準收費等問題,涉及違規醫療總費用達到21.82萬元,其中違規使用醫保基金18.70萬元。
中國醫藥衛生文化協會醫聯體醫保支付研究中心研究員仲崇明表示,根據目前披露的信息,涉事醫院及醫生涉嫌侵犯醫保基金正當使用權、侵犯了患者就醫的經濟利益,ICU醫療收費雖透明卻不規范。
查海榮介紹,事件查明后,蕪湖市醫療保障局依據與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簽訂的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協議,進行了相應處理。
查海榮表示:“我們進行了三項處理,第一,違反醫保(規定)的資金,全部追回。第二,約談醫院相關責任人,包括分管醫保的人員,還有醫院分管領導,同時要求醫院遞交整改報告。第三,涉及衛生健康部門、醫院、公安部門等,我們要移交相關材料,要走行政處罰的流程。”
蕪湖市醫療保障局依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舉報線索處理實施細則(試行)》,將核查和處理情況以監管告知書形式書面反饋給舉報人,并給予舉報人5364.04元的舉報獎勵。目前,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已對涉事的護士長作記過處分并停職檢查,對負有管理責任的重癥醫學科主任警告處分,對負有監管責任的院醫保辦主任警告處分和調整職務。蕪湖市也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負責人任組長的聯合調查組,正在對舉報中涉及的事項進一步調查核實,對于所有查實的問題,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仲崇明認為,這一事件再次敲響了合規、合法使用醫保基金的警鐘。“從涉事醫院醫生的部分臨床救治的做法看,一些收費項目確實有違醫學上的合規、合理,對于事件的影響,勢必會引起對醫改、醫政醫管、醫保等問題的共同關注。迫切需要審視并規范ICU醫療收費、細化醫保支付管理及基金監管。為回應社會上廣大患者群眾關切,迫切需要促進患者權益保護的社會監督,探索完善相關法律保障。”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