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發《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
光明日報北京8月21日電(記者魯元珍)為規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強化相關會計信息披露,近日,財政部制定印發了《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指出,目前,有關各方積極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對數據資源是否可以作為資產確認、作為哪類資產確認和計量,以及如何進行相關信息披露等相關會計問題較為關注,制定《暫行規定》將有助于進一步推動和規范數據相關企業執行會計準則,準確反映數據相關業務和經濟實質。同時,將推進會計領域創新研究,進一步強化數據資源相關信息披露,有助于為有關監管部門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加強宏觀管理提供會計信息支撐。
《暫行規定》明確了適用范圍和數據資源會計處理適用的準則,以及列示和披露要求。要求企業應當根據重要性原則并結合實際情況增設報表子項目,通過表格方式細化披露,并規定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愿披露數據資源(含未作為無形資產或存貨確認的數據資源)的應用場景,引導企業主動加強數據資源相關信息披露。
為推動《暫行規定》有效貫徹實施,財政部將組織開展對省級財政部門等的師資培訓,規范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跟蹤關注數據資源實務發展和《暫行規定》執行情況,會同有關各方進一步就實務中關注的重點問題深入研究;持續加強數據資源相關會計問題研究,持續發揮會計在服務數據資源業務和數字經濟發展方面的基礎性作用。
《光明日報》(2023年08月22日 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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