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共享用工”行穩致遠(縱橫)
鉆孔、拼接、組裝……在江西省泰和縣工業園區的江西錦鋒誠電器有限公司生產車間里,身著工服的易愛珍正在流水線上熟練地組裝零部件。50歲的易愛珍原本是另一家企業的員工。今年以來,由于該企業業務變動,所需員工數量減少。泰和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了解這一情況后主動上門,通過“共享用工”政策,將該企業的15名員工調劑到用工短缺的江西錦鋒誠電器有限公司工作,易愛珍就是其中之一。
眼下,一些缺工的企業和一些人員寬裕的企業之間實行“共享用工”,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力資源配置效率。“共享用工”模式讓員工在企業之間臨時性流動,實現人力資源的再分配,打開了企業用工的新思路,緩解了一些行業之間的雙重用工壓力。
“共享用工”模式有利于減輕員工寬裕企業的成本壓力,滿足缺工企業的用工需要,解決待崗員工的就業問題,是三方互助互利互贏的舉措,只要法律關系能夠明確,值得鼓勵。也要看到,嘗試“共享用工”的模式,仍需了解其中存在的一些潛在風險,如員工權益、員工福利以及員工召回等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跟蹤了解“共享用工”發展情況,同時督促各地加強對企業“共享用工”的指導和服務,促進“共享用工”規范有序。
辦好“共享用工”這件好事,要妥善解決可能存在和引發的問題。一方面,保障外派員工的勞動權益、工資福利等問題,需要雙方企業和員工認真協商,以合同形式達成共識;另一方面,“共享用工”的模式與通行的勞務派遣模式相類似,取決于勞動合同是否重新簽訂,如果改變了勞動關系,臨時用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理應由新的用工方承擔。對于用工單位來說,共享員工可能更多地關注自身的合法權益及待遇保障,這種要求理應得到充分尊重。
“共享用工”作為一種新型用工模式,不排除有可能會成為未來的一種趨勢。因此,無論是在應急狀態下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還是為未來探索和積累經驗,都需要對“共享用工”模式加強規范管理,使其行穩致遠。
(摘編自《河南日報》,原題為《辦好“共享員工”這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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