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義務教育工作重心已由“基本均衡”轉至“優質均衡”
中新網6月21日電 21日上午,教育部召開發布會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義務教育改革發展成效。會上,教育部教育督導局局長田祖蔭表示,隨著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目標的全面實現,我們國家義務教育工作的重心已經由“基本均衡”轉到了“優質均衡”上來。
祖蔭指出,為了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履行責任,國家建立了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制度,2019年在浙江召開了全國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現場會,正式啟動了評估認定工作(浙江嘉興市海鹽縣、寧波市江北區已率先通過了優質均衡督導評估)。
祖蔭提到,縣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督導評估認定工作的基本原則是:重硬件,更重軟件;重數量,更重質量;重指標合格,更重群眾滿意。基本程序包括縣級自評、市級復核、省級評估、國家認定四個環節。其中,國家認定包括資格審核、社會認可度調查、指標審核、實地核查、結果認定5個流程,依次進行。評估內容涉及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等四個方面,共31項指標。
祖蔭稱,與基本均衡相比,優質均衡更加注重內涵發展和質量提升,核心是實現“四個更”。一是全面發展的理念更鮮明。堅持有教無類、五育并舉,因材施教,為每一名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二是標準化建設程度更高。著力補齊短板,進一步解決大校額、大班額問題,加快提檔升級,做到校校達標、項項達標。三是教師隊伍更強。全面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切實保障教師工資待遇,健全教師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教師交流輪崗,均衡配置優質教師資源。四是人民群眾更滿意。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得到有效破解,優質義務教育資源覆蓋面明顯擴大,人民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祖蔭表示,為確保優質均衡督導評估認定工作有力有序推進,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已經部署各地編制了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的工作規劃。接下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按照規劃,嚴格標準、嚴格程序、嚴格紀律,穩步推進優質均衡督導評估認定工作,著力推出一批先進典型,為全國義務教育發展樹立新的標桿,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同時,對各地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情況每年定期進行監測復查,持續傳導壓力,強化政府責任,確保均衡發展水平不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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