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 “一把手”監督有了專門文件
2021年,反腐敗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完善。一部部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的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不斷出臺,將權力運行的制度籠子越扎越緊。
“一把手”監督有了專門文件
“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由誰來監督?怎么監督?這一難題在今年有了新的解決方案。2021年3月,《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出臺,這是我們黨針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制定的首個專門文件。
《意見》以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為主線,圍繞強化自上而下的監督、做實同級之間的監督、發揮紀檢機關專責監督、壓實黨的工作機關職能監督等方面,明確監督重點、細化監督措施、健全制度機制。
誰來監督紀委監委?如何確保執紀執法權規范運行?
誰來監督紀委監委?如何確保執紀執法權規范運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不少人一直有這樣的關切。2021年以來,多部法律法規的出臺給出了進一步的解決方案。2021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公布施行,這是國家監委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權決定制定的第一部監察法規,可以說是紀檢監察干部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
《條例》堅持職責法定原則,全面系統規范了監察工作各個環節的運行,劃定了監察權運行的邊界,列舉了監察機關有權管轄的101個職務犯罪罪名。緊盯監察措施使用中的關鍵點和風險點,對留置等15項監察措施作出了詳細規定。同時《條例》還專章規定了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確保監察執法權受監督、有約束,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正確行使國家監察權 嚴防“燈下黑”
2021年12月6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對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領導體制、產生運行、任務職責等作出了全面規范。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把加強對監察官的管理和監督作為重中之重,要求監察官正確行使國家監察權,嚴防“燈下黑”。
(總臺央視記者 宋琎 范月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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