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越城區為基層網格減負
日前,紹興越城區制定出臺《越城區網格工作事項準入制度(試行)》(下稱《制度》),對新增網格工作事項的申請、考核等均提出了新要求,以進一步規范基層網格工作事項,推進基層減負增效。
據介紹,新增納入基層網格工作事項,需符合《紹興市黨建統領網格智治工作考評共性指引(試行)》及區委區政府公布的“涉村(社區)事項清單”范圍,包括政策信息宣傳、民生熱議問題收集上報、矛盾糾紛摸排化解、特殊群體幫扶等。但屬于各部門組織實施的職能職責事項不予納入網格,如執法檢查等。對于省市下達的網格工作事項、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可直接納入新增范圍。
對于區級部門申請準入的事項,在匯總鎮街意見后,由越城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社會治理中心、區民政局等進行聯審。經聯審予以準入的網格工作事項,準入部門要為網格事件、任務閉環做好力量支撐,包括網格事件平臺受理人員、執法和行政審批人員的力量配備等。網格工作事項執行中,對群眾普遍不認可或閉環工作機制不到位的,應予退出。
“比如‘社區全民健身路徑使用情況巡查走訪’事項,根據區教體局申請的內容將巡查走訪任務下達到相應的網格,網格員需對網格內全民健身路徑進行巡查,發現問題之后,上報給屬地鎮街,屬地鎮街負責維修,維修情況也需匯總后上報給區教體局,由區教體局下撥維修資金,形成工作閉環。中途若發生教體局下達資金不及時導致維修無法進行等情況,該網格工作事項須暫時退出。”越城區社會治理中心相關負責人說。
《制度》還要求,各部門不得未經準入直接將工作事項轉嫁給基層網格。越城區社會治理中心將定期對網格員執行網格工作任務情況進行督查,對準入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或未按要求執行的予以通報,并作為網格工作年度考核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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