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落實落細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我省從4月25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著力踐行“12341”工作機制,有效推動專項行動扎實開展。
我省專項行動圍繞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黨政領導責任三個層面分解細化了15項40條內容,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兼顧新業態新領域,聚焦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設施設備故障、非法違規行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隱患問題深入開展排查整治。為確保專項行動穩步開展,省級成立由省長擔任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組,市縣成立由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組,各重點行業領域分別成立專項行動領導組,組長由各行業領域分管副省長擔任。
為打通責任落實“最后一公里”,我省實行“一閉環、兩移交、三公開、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機制,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一閉環”:在處理重大事故隱患上,實行“發現隱患、移交辦理、信息公開、督導巡查、考核通報”全過程閉環管理。“兩移交”:在重大事故隱患整治上,實行屬地管理和行業管理相結合,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移交屬地市級政府負責督促整改治理,移交省級有關部門進行跟蹤督辦。“三公開”:對重大事故隱患清單、隱患整改治理推進情況和整改治理結果在媒體上每月公開 一次,加強社會監督。“四考核”:要將專項排查整治總體情況、企業自查自改進行抽查檢查情況、部門精準嚴格執法情況、黨委政府組織領導情況作為重要指標進行評價考核,省專項行動領導組對各市各有關部門行動開展情況每月考評一次,行動結束后要進行綜合考評,結果要抄送省紀委監委和省委組織部,并在媒體上進行公布,同時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一追溯”:對重大事故隱患該發現而未發現、該盯住整改而整改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實行“一案三查”(企業負責人、監管部門負責人和黨政領導),嚴肅追責問責。
省安委會要求,各級黨政領導要堅持做到“五個必須”,必須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必須成立工作專班集中辦公、必須對標對表落實工作任務、必須突出督導巡查重點單位、必須采取有力舉措壓實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實行掛圖作戰,嚴格落實“賬單管理、辦結銷號、打分排隊、情況通報、警示約談、督導巡查、定期調度、目標考核”等機制;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執法,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必須當即提出處理意見,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的方式,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人員要追責問責,倒逼企業認真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隱患。(記者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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