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外地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證明即可購房1套
人民網南京3月19日電 日前,無錫市房地產調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確,支持新市民、新就業、外來人才在錫剛性購房需求,對在無錫工作、但社保和個稅繳納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證明,可以在本市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
精準支持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家庭改善性購房需求,對長期在無錫居住生活、且已具備落戶無錫市區條件,但因子女教育、宅基地資格等原因未辦理落戶手續的購房戶,可參照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市區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用于改善居住條件。
在住房限購區域范圍方面,無錫將梁溪區、濱湖區、新吳區的部分街道,以及錫山區錫東新城、惠山區惠山新城等商品住房庫存偏高、去化周期較長的限購區域,調整為非限購區域。并建立首套住房貸款利率動態調整機制,自2月8日(含)起,無錫市個人首套住房貸款利率進行調整,最低可至3.8%。
在供給側方面,根據國家和省要求,優化調整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政策,在保障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安全和項目正常交付的前提下,合理釋放監管額度內的資金,促進房地產企業加快資金回籠。
此外,新政還明確,要認真落實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政策,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內重新購買住房的,按規定條件申請退還相關個人所得稅。完善征收拆遷安置補償方式,加大拆遷安置貨幣化力度,推進“房票”購房。
優化商品房價格備案制度,對于新建商品房項目,給予企業在價格申報備案上一定的自主性。企業可在不超過有關限定條件范圍內,自主申報備案價格。支持改善性產品供應,對高品質住宅項目給予在項目認定、價格備案上更多的靈活性。支持房地產業合理融資需求,重點推進支持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合理展期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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