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6起危險化學品生產典型違法案例
人民網太原1月5日電(記者麻潞)日前,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公布6起2022年度執法檢查查處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典型違法案例。
案例一
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責任公司未對應急救援器材維護保養、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作業、安全設備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生產場所安全出口鎖閉。罰款人民幣9.4萬元。
違法事實:該企業焦化一廠煉焦車間1臺空氣呼吸器壓力不足,低壓報警鈴故障;急救箱藥品過期現象;焦化一廠1#、2#鼓風機多臺壓力檢測儀表防爆撓性管接頭松動失爆;焦化二廠動火作業證編號統一為“JL-JH2-AQ11”;氨水罐區臨時用電票證填寫不規范,無票證編號;焦化二廠集氣管放散不能自動點火;焦化二廠交換機電機電源線防爆撓性管斷裂;焦化二廠除塵配電室長度超7m,1個安全出口處于鎖閉狀態;焦化二廠初冷器西側管架上的直梯無護籠。
案例二
長治市麟源煤業有限責任公司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設備安裝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罰款人民幣7萬元。
違法事實:該企業粗苯中間儲罐排污口及粗苯泵圍堰排污水口無水封井;粗苯區域VOCs管道排液口為單閥;粗苯車間、油庫處場所的警示牌缺禁打手機等警示標志;洗苯塔富油管兩處四孔法蘭跨接線錯誤,無法釋放靜電;油庫裝車阻擋器不規范;粗苯中間罐、粗苯成品罐SIS聯鎖檢測執行元件未設置聯鎖警示標識;粗苯罐區的粗苯出防火堤管道未安裝8字盲板。
案例三
山西三立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設備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罰款人民幣7萬元。
違法事實:該企業氯氣緩沖罐安全閥無鉛封;氯氣未采取密閉取樣;鍋爐用甲醇儲罐采用塑料桶裝,并采用玻璃管液位計;反應釜部分法蘭缺螺栓;氯化釜的攪拌槳孔壓蓋腐蝕破損;鍋爐房職業危害告知卡為一氧化碳和粉塵,實際燃料為甲醇;鹽酸、次氯酸鈉儲存區地坑上無蓋板、無防止墜落的安全標識。
案例四
山西金達氣體有限公司未提供“一書一簽”。罰款人民幣5萬元。
違法事實:該企業銷售產品時,未提供二甲醚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案例五
山西升佳化工有限公司違法生產。罰款人民幣49.8萬元。
違法事實:該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對苯二酚。
案例六
忻州市鑫宇煤炭氣化有限公司違法生產、安全設備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維護保養、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作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罰款人民幣24萬元。
違法事實:該企業2#焦爐多個廢氣開閉器的保溫脫落;酸堿罐區硫酸罐、液堿罐地面、圍堰未作防腐;洗油槽管線腐蝕;事故水槽腐蝕嚴重;粗苯裝車鶴管總管應急按鈕無防護罩;焦油罐(蒸汽伴熱)無防超溫措施;卸氨水罐無設備標識;堿液槽、洗油槽、硫酸槽無設備標識;脫苯裝置區廢水地下槽處無“受限空間”標識牌;未編制排液、排凝液操作規程;安全部各崗位、煉焦/化產車間主任、副主任崗位安全責任制無動火票證審批職責;該公司100萬噸/年焦化轉型升級技改項目新建焦爐違法生產;該新建項目焦爐三層有動火作業,未見相關特殊作業票證及人員特殊作業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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